厦门工程律师 福建厦门律师事务所电话

上饶离婚律师2023-06-09 01:50:06

导读:张盛利多少岁了?*ST厦工独立董事张盛利:男,汉族,1972年9月生,本科学历,律师。曾任厦门对外供应总公司总经理秘书、福建大道之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现。下面由上饶离婚律师为您介绍厦门工程律师 福建厦门律师事务所电话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张盛利多少岁了?*ST厦工独立董事

张盛利:男,汉族,1972年9月生,本科学历,律师。曾任厦门对外供应总公司总经理秘书、福建大道之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现任北京观韬中茂(厦门)律师事务汪岁巧所执行合伙人,兼任厦门市信息中心、厦门产权交易中困键心、厦门股权托管中心、厦门市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厦门市建设局、雀核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分局、厦门市广告协会、华厦学院等的法律顾问。2023年6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建筑工程中 分包合同中约定管理费是否违法?

分包合同中约定吵坦管理费是正常的合同,并不违法。
根据《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渣森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当总承包人要求发包人同意其分包时,发包人往往要求总承包人同意由其直接与分包人结算,并约定以分包工程价款的一定比例向总承包人支付总包管理费。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升梁桐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总承包单位收取总包管理费后,当专业工程项目出现质量、进度、安全等问题,总包人与分包人应共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建筑工程中 分包合同中约定管理费是否违法?

第四条 违法拍卜转包,分包合同的处理原则
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嫌芦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袭者穗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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