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怎么补偿有安人口算的吗

安康拆迁律师2022-09-24 00:38:49

导读:截止房屋拆迁许可证发下来的那起,在被拆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未满一年,或者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且符合下列特殊,专家一般来说是的农村房屋拆迁赔偿是以户为单位结合户内符合分配人员的总数来综合赔偿的。农村拆迁的会有相应的补偿标准应以当地的拆迁补偿标准为准,(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下面由安康拆迁律师为您介绍拆迁户怎么补偿有安人口算的吗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房屋拆迁根据户口人口补偿吗

房屋拆迁补偿,是按照人口和住房面积一起综合考虑计算的。具体补偿费用如下: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安康拆迁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拆迁中不属于安置人口怎么办

安康拆迁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农村拆迁赔偿(土地征收)就是按照人口计算的。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安康拆迁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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