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法土地纠纷真实案例

嘉兴拆迁律师2022-09-05 05:49:00

导读:农村土地承包法律纠纷案例云南宣威市某乡某村a户1982年土地承包到户时承包原该村十二生产队耕地105亩1982年到1985户耕种到1985年底a户办理农转非户口,夷陵区某村与农户土地承包纠纷调解案案情简介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夷陵区周边偏远山区12个农户陆续迁入该区某村与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缴纳相关费用后承包,某村村民小组收回原告杨某的家庭承包土地另行发包给本案的其他被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下面由嘉兴拆迁律师为您介绍土地承包法土地纠纷真实案例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土地承包土地纠纷真实案例有哪些

土地纠纷包括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不同的纠纷解决的途径是不同的。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嘉兴拆迁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五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土地承包法土地纠纷真实案例分析

土地纠纷是指当事人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其他有关土地的权利归属问题发生的争议。具体而言,就是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同时对未经确权的同一块土地各据理由主张权属,根据各方理由难以解决的土地权属矛盾。它有以下特征:①主体的多样性,土地所有权的争议一般发生在国家和集体之间,集体和集体之间;使用权的争议则是发生在国家和集体之间、集体和集体之间。也有发生在国家或集体和个人以及个人和个人之间。②客体的特定性,一般表现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谁所有、由谁来行使问题。③争议大都表现为情况复杂、年代久远、查证难度大以及政策性强等特性。④土地权属争议有特定的程序。引起土地纠纷的主要原因有:①相邻单位或个人之间权属界线不清;②实地面积与批准面积不一致;③用地手续不完备;④有关补偿、安置等措施未落实;⑤国家政策体制变动;⑥土地租赁、借用或重复征用、划拨等引起土地权属紊乱;⑦农田基本建设造成的土地原有状况的改变和地界变更而又无原始记载,以及其他历史原因遗留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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