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的土地出让金个人应征收多少

秦皇岛拆迁律师2022-09-05 08:26:06

导读:①个人住房土地使用权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1)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2)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下同)以后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法律分析:1、土地出让金的征收标准是由各地依据当地土地价值确定征收标准。2、一般依据房产所在地区参考价、房产使用剩余年限、房产的性质不同确定征收系数数,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是什么1、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如下:(1)。下面由秦皇岛拆迁律师为您介绍商品房的土地出让金个人应征收多少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商品房的土地出让金个人应征收多少费用

秦皇岛拆迁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1、土地出让金的征收标准是由各地依据当地土地价值确定征收标准。

2、一般依据房产所在地区参考价、房产使用剩余年限、房产的性质不同确定征收系数数。

3、经常使用的计算出让金的方式:

(1)出让金屋参考价格x房产证上的建筑面积x征收系数;

(2)出让金准地价x分摊土地面积x征收系数。

秦皇岛拆迁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五条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专项用于耕地开发。

商品房的土地出让金个人应征收多少税

1、个人住房土地使用权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下同)以后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

2、已购公有住房(含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按规定允许转让的,以及红梅新村、金山新村、小山新村、刺桐新村及西郊新村等五个国有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划拨商品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10%收取。已购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以市场价购买的部分在进入市场时,不再补缴土地出让金。

3、由政府统一实施的拆迁安置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被拆迁户原土地使用权为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被拆迁户原土地使用权为1990年5月19日以后取得的,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被拆迁户原土地如属于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或拆迁安置房按市场价购买的部分不再收取土地出让金。

4、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工业用地补办出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标定地价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以后取得的,按标定地价的50%收取。

商品房的土地出让金个人应征收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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