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确权标准面积,是指一楼面积吗

宝鸡拆迁律师2022-09-29 07:23:53

导读:“一宅”是一块地,而不是分布在不同地方的两块地,其面积不得超当地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因此各地的标准也不相同。1、按户确定宅基地土地面积比如津某地区规定:人,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等,院子是算宅基地面积的,但是怎么算、算多少也是有讲究的,如果你的院子面积小于你的农村房屋面积或者是等于房屋面积,农村宅基地的面积是指本宅基地建筑物的占地面积与本宅基地空坝的面积之和,而房产面积则。下面由宝鸡拆迁律师为您介绍农村宅基地确权标准面积,是指一楼面积吗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农村宅基地确权标准面积,是指一楼面积吗

宝鸡拆迁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是算总面积,农村建安审核,一般只核总面积和占地。

宝鸡拆迁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九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

宅基地的用地面积限额为:三人及三人以下的农户75m2以内,四人的农户100m2以内,五人的农户110m2以内;六人及六人以上的农户125m2以内。

使用非耕地的,每档最高可增加15m2;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坡、荒山建房的,每档最高可增加35m2。

实施旧村改造、下山移民拆除面积超出用地限额20m2以上的,可放宽一个档次的用地限额。

农村宅基地确权标准面积,是指一方面积吗

宝鸡拆迁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用地面积,是指占用农用地的面积(即最底层的面积),而不是指建房后的房屋总面积。

宝鸡拆迁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声明:《农村宅基地确权标准面积,是指一楼面积吗》一文由51律师(m.lvshiweituo.com)注册用户宝鸡拆迁律师自主发布上传,不代表本站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本人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如有侵权、虚假信息、错误信息或任何问题,可发邮件到81156344@qq.com处理!

标签: 宅基地确权 宅基地 宝鸡拆迁律师

相关推荐

最新推荐

最近更新

一周热门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