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程序

襄阳拆迁律师2022-09-05 16:56:57

导读:房屋征收部门按照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确定房屋征收范围发布征收封闭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城乡规划、国土、住建、工商、税务、城管执法、公安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程序流程1依建设单位申请政府启动房屋征收程序。2发展改革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城乡规划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就拟建项目是否,(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下面由襄阳拆迁律师为您介绍国有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程序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国有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程序最新

国家征地补偿工作的程序有:人民政府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有关部门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召开听证会修改方案,对征收土地进行评估计算补偿价值,双方协商签订协议后执行拆迁并及时下发补偿款,交付土地。
【襄阳拆迁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关于国家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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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拆迁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九条 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第十二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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