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出售是否需要全体申请人同意才可以

宁波房产纠纷律师2022-10-01 19:53:49

导读:共有产权房是能够买卖的,但是必须要征得共有人的同意,不然是无效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可以协商确定房地产权利人。经协商一致由部分申请人作为共同共有的房地产权利人的全体申请人形成书面意思表示并将房地产权利人以外的,1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可以协商确定房地产权利人。(1)如果经协商一致由部分申请人作为共同共有的房地产权利人的全体申请人要一起形成书面同意的。下面由宁波房产纠纷律师为您介绍经济适用房出售是否需要全体申请人同意才可以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经济适用房出售是否需要全体申请人同意才可以

宁波房产纠纷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不同状况的经济适用房出售条件也是不同的。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宁波房产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关于已购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

经济适用房是否可以买卖要分情况来看:

一、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二、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

经济适用房出售是否需要全体申请人同意才可以

相关宁波房产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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