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佛山市禅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宜宾房产纠纷律师2022-10-09 17:23:48

佛山市禅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佛山公租房申请条件如下: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公租房申请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本人手写申请书;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一般包括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婚姻证明:
(1)已婚人士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身、丧偶,需民政局婚姻登记机构开具单身证明;
(3)离异人员,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的房屋财产分割证明。
4、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证明,其中包括:
(1)工作单位人员,工作收入证明和12个月工资存折明细、银行对账单;
(2)灵活就业人员,单位证明;
(3)无业人员,本人书面说明;
(4)在校学生,出具学生证和在校证明。
【宜宾房产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声明:《佛山市禅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一文由51律师(m.lvshiweituo.com)注册用户宜宾房产纠纷律师自主发布上传,不代表本站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本人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如有侵权、虚假信息、错误信息或任何问题,可发邮件到81156344@qq.com处理!

标签: 宜宾房产纠纷律师

相关推荐

最新推荐

最近更新

一周热门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