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住房公积金政策

威海房产纠纷律师2022-10-10 10:23:52

导读:2022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继续执行5%至12%的缴存比例政策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一)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调整工作于7月1日至9月30日进行;(二)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期限为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2022年7月至办理调整当月之间少缴部分的住房公,1公积金缴存职工、金额每年持续增长,资金池相对稳定十年来,全国住房。下面由威海房产纠纷律师为您介绍2022年住房公积金政策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住房公积金缴纳最新政策2022

一、出台《关于开展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调整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房住不炒的总要求,重点保障刚需购房家庭和长期缴存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需求,规范公积金管理秩序,确保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明确杭州市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工资口径的通知》(杭房公委〔2022〕5号)、《关于继续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浮动区间政策的通知》(杭房公委〔2022〕6号)等规定,对建德市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购房自住的作用。

 

二、本次住房公积金调整工作后怎么确定缴存基数?

缴存基数为2022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2022年新录用职工的缴存基数不作调整。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按组织、人社、财政部门核 定的口径计算;企业和其他组织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的工资口径按 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项目确定。

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按杭州市2022年全市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缴存基数上限为36675元; 缴存基数下限为政府公布执行的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下限为2070 元。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高于上限且不低于下限。

 

三、未开通网上业务或需补缴1-6月公积金的单位应该如何办理?

未开通网上业务或需补缴1-6月公积金的单位可就近选择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到公积金建德分中心网点拷贝(请自备U盘)单位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表。在认真填写调整内容后于9月30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表(A4纸)和电子文本送到公积金业务网点。

2022年住房公积金政策

新疆2022年住房公积金政策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 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2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022年住房公积金政策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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