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送政策”进园入企“零距离”暖心服务0909浑南管理部走进市委、市政府“送新政、解0901沈阳公积金中心开展络安全专题培训0823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这是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东管理部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正式进驻大东区政务服务中心试运行的首日这也是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今年6月沈北管理部进驻沈,1柜面办理提取申请人持相关要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2上办理登录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上服。下面由潮州房产纠纷律师为您介绍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网上服务大厅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网上服务大厅或手机app
潮州房产纠纷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沈阳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启封)指南
一、申请条件
1、封存:单位与职工停止工资关系但尚未解除劳动关系;
2、启封:职工与单位恢复工资关系或职工新调入。
二、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
三、办理流程
(一)柜面办理
单位经办人持相关要件到任一公积金的管理部办理(铁路分中心除外)。
(二)网上办理
单位公积金经办员登录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网上服务大厅,根据页面操作提示直接办理。
四、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潮州房产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网上服务大厅
在网上取住房公积金的方法如下
1、网上预约流程。
2、打开公积金网站,点击“网上办事大厅”,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3、点击“个人登录”,进入系统登录界面。
4、在系统登录界面输入职工公积金账号、密码、验证码后,进入“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界面”。
5、进入“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界面”后,可选择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密码修改或预约业务。
6、选择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密码修改业务(首次登录)。
7、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界面”点击“联名卡密码修改”。输入卡号、旧密码、新密码后,联名卡密码修改成功。
注意事项: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有X的以0代替。
8、选择办理业务预约业务。
9、点击进入“发起预约”,选择提取原因、地区、机构以及具体网点后,页面下方将显示该网点可预约人数、已预约人数和可预约时间(每日共6个预约时段)。
10、首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须到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发卡银行的任一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业务,预约时应选择发卡银行中的一家网点。
11、选择预约内容后,点击“提交”,系统预约成功。提交成功后,选择“确定”,则直接打印预约回单;选择“取消”,可在需要打印时进入打印预约菜单进行打印。
12、点击进入“取消预约”,职工可取消预约。
13、职工在预约成功后如需要打印预约信息,可点击进入“打印预约”。
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查询
根据《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沈阳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及中心相关规范性文件。
一、申请条件:
缴存职工因涉及财产核实、诉讼等需要。
二、办理要件:
身份证。
三、办理流程:
(一)柜面办理
职工本人持相关要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
(二)网上办理
职工本人登陆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网上服务大厅或手机APP,根据页面操作提示办理。
四、联系电话及办理地点:
中心服务热线 12329
和平管理部 22713659 和平北大街48号(省妇女会馆对面)
沈河管理部 23936201 沈河区惠工街159号(地铁二号线金融中心站B出口南侧)
铁西管理部 25891893 铁西区艳粉街61号(203路终点站对面)
皇姑管理部 23495673 皇姑区宁山西路5号(百鸟公园西南角)
大东管理部 24357993 大东区大东路175-1号(永丰社区西侧)
浑南管理部 23751057 浑南新区沈营路29-14号(哈尔滨啤酒厂对面)
于洪管理部 23341206 于洪区黄海路20号
沈北管理部 89601612 沈北新区中央路77号
苏家屯管理部 89138568 苏家屯区牡丹街63-1号
新民管理部 27627763 新民市战前大街112号
辽中管理部 87828903 辽中县南环路1号2门
法库管理部 87115883 法库县龙山路7号
康平管理部 87338256 康平县康平镇中心路64号
铁路分中心 23300070 和平区砂阳路618甲
官网政策:https://sygjjwx.shenyang.gov.cn/miapp/gh_532fd2815bb6.ConsultationTwo.ZTkyMGFlNWI2OTQ1NDFhMWI5YzZmMDc3MTdmMTM1ZDBjMTgzNWY1OTc4ZGU0MjI5OThiYjQyMzM4YWU3YzJkNjE1OTc4NDM3MTI4MDM.html/gateway?state=wechat&pid=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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