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建房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扬州房产纠纷律师2022-09-16 03:14:55

导读:2、利用宅基地合作建房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房屋归宅基地“两证一书“的申办人所有;同时由宅基地“两证一书“申办人将投资款及利息返还出资人。3、超出规划建筑,合作建房合同是无效的违反国家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归属问题是需要查看是谁获得施工许可证谁就是权利主体。法律风险有提供土地的一方没有把土地使用权变更到房地产名下,合作建房合同无效最高院公告合作建房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即面临着土地、土地上的房屋以及相关投。下面由扬州房产纠纷律师为您介绍合作建房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合作建房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扬州房产纠纷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合作建房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在建或已建成的房屋,其所有权确认归以土地所有权作为投资的一方所有,对方的投资可以根据最近的转化心态分别处理:

1、资金尚未投入实际建设的,可由以土地所有权作为投资的一方将对方投入的资金予以返还并支付利息2、资金已转化为在建中的房屋的并有增值的,可在返还投资款的同时,参照当地房地产行业的利润情况,由以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的一方给予对方相应的经济赔偿3、房屋已经建成的,可将约定出资方应分得的房产份额按现行市价估值或出资方实际出资占房屋造价的比例,认定出资方的经济损失,由以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的一方给予赔偿。

扬州房产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合作建房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扬州房产纠纷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当事人不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但有以下情况的,可以参考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1、第一次验收合格的,可以参考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2、第一次验收不合格的,经过修复后,验收合格的,可以请求承包人负担修复的费用,然后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扬州房产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百零六条 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法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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