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第37条内容是什么意思

池州房产纠纷律师2022-09-17 16:38:50

导读:法律分析:土地管理法第37条规定,禁止单位和个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从事土地开发活动。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土地,土地承包法37条内容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土地管理法第37条规定国家鼓励土地整理。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下面由池州房产纠纷律师为您介绍土地管理法第37条内容是什么意思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土地管理法第37条内容是什么意思

目前,农村土地越来越值钱了,大家也越来越看重家里的土地了。众所周知,我国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为了避免土地使用权被收回,大家还是有必要了解下哪些情况土地使用权会被收回,以免自己的权益受损。哪些情况下可以收回农村土地使用权?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

土地管理法第37条内容是什么意思

1、《土地管理法》

我国现在施行的《土地管理法》第37条有讲到,耕地是不可以闲置的,如果个人有出现闲置耕地的行为,并且抛荒弃耕年限已经达到连续两年这一硬性规定,那么村里的发包方可以单方面终止承包合同,将该地块收回。

另外对于已经办理了农业用地转建设用地手续的地块,闲置一年以内的,村集体或者原承包户需要对这块农用地恢复耕种,超过一年不满两年的,要缴纳闲置土地费,闲置超过两年的,当地县人民政府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收回土地,注意是无偿收回,政府不用给村集体和承包户一分钱!

另外,第56条有讲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土地管理法第37条内容是什么意思

2、《农村土地承包法》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然而,根据当前国发〔2022〕25号文件精神,转为非农业户口之后也是可以确权的。文件规定: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对全家迁入设区市以上转为城市户口,承包地已经交回或收回的,本次不予确权登记。没有交回或收回的,尊重其本人意愿,愿意交回的不予确权登记,不愿意交回的应予确权登记。

土地管理法第37条内容是什么意思

3、《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九条 因原房屋拆除、改建或自然坍塌等原因,已经变更了实际土地使用者的,经依法审核批准,可将土地使用权确定给实际土地使用者;空地及房屋坍塌或拆除后两年以上仍未恢复使用的土地,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四十八条 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第五十二条 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由上可知,收回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主要包括:闲置土地、改变土地用途、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使用土地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7条

第一、房屋倒塌两年以上没有修建与维护的房屋,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将被收回。
如果房屋倒塌并且超过两年以上没有重新修缮,宅基地是会被收回的。
第二、移居国外的宅基地使用权将被收回,房屋属于私人财产可以继续使用。
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者移居国外的,宅基地会被村委会收回,但是土地上的房子依然归本人所有。

声明:《土地管理法第37条内容是什么意思》一文由51律师(m.lvshiweituo.com)注册用户池州房产纠纷律师自主发布上传,不代表本站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本人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如有侵权、虚假信息、错误信息或任何问题,可发邮件到81156344@qq.com处理!

标签: 池州房产纠纷律师

相关推荐

最新推荐

最近更新

一周热门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