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房产纠纷 法律房产纠纷相关官司律师

烟台房产纠纷律师2022-12-04 16:53:46

导读:房产纠纷可以通过协商、和解、仲裁、诉讼解决。当事人可以率先私下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照房产纠纷的内容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仲裁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凡。。下面由烟台房产纠纷律师为您介绍法律房产纠纷 法律房产纠纷相关官司律师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关于房产纠纷烟台房产纠纷律师为您整理以下法律法规两人没有结婚而且生活在一起

关于房产纠纷的烟台房产纠纷律师为您整理以下法律法规主要有:关于预告登记的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关于无权处分的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符合一定情形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烟台房产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预告登记】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善意取得】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关于房产纠纷诉讼案应该怎么办

烟台房产纠纷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房产法律纠纷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房产纠纷的内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烟台房产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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