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房产纠纷 转让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中山房产纠纷律师2022-12-07 05:41:47

导读:无证房产纠纷如何解决?对于实践中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明即出售商品房的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该商品房。。下面由中山房产纠纷律师为您介绍转让房产纠纷 转让房产纠纷怎么处理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房产转让合同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

中山房产纠纷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房产转让合同纠纷处理方式有:(1)协商解决;(2)诉讼解决。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山房产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房产转让合同纠纷处理方式有什么呢

处理房产转让合同纠纷的方式是:当事人自行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其中仲裁方式较为简便、灵活,解决纠纷效率较高,费用较诉讼费用低,因此在实践中多为运用。
中山房产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二条
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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