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土地使用权律师 土地使用权律师费多少

朝阳房产纠纷律师2023-04-10 21:49:47

土地使用权律师 土地使用权律师费多少

土地使用性质是什么意思

1.我国的土地性质宏盯埋有两蔽蚂种。一种是国有土地,另一种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2.国有土地使用权,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则茄,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入股等
3.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土地承包纠纷律师

朝阳房产纠纷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处理时有合同的依合同办事,无合同的看是否实际取得土地承包权,已取得的受法律保护。

朝阳房产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三条 处理时有合同的依合同办事,无合同的看是否实际取得土地承包权,已取得的受法律保护。承包合同签订后,县级以上地方尘友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辩兄樱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携丛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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