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鹏律师 蓝鹏律师事务所上海分公司

济源房产纠纷律师2023-05-26 22:53:46

导读:开发商退定金正常流程叶女士于2023年6月份在江宁某楼盘大幅降价时看中一套商品房,当即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并按约定交了5万元的购房定金。但到具体。下面由济源房产纠纷律师为您介绍蓝鹏律师 蓝鹏律师事务所上海分公司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开发商退定金正常流程

叶女士于2023年6月份在江宁某楼盘大幅降价时看中一套商品房,当即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并按约定交了5万元的购房定金。但到具体签订购房合同时,因对住房设计、居住环境、配套设施等诸多问题不满意,叶女士不想买这套房了,随即向房产商提出了退还定金的要求,但被开发商拒绝。

开发商认为:《认购书》是房地敏春蚂产销售的惯例。《认购书》既赋予购房认购权,也赋予了放弃权,并非强制购买预定房。再有,开发商已按证明单为购房人保留了所选定的房屋,且未变动房价,不存在任何过错,而购买人未在认购书约定的时间内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属于购房者违约,根据约定,放弃购买房屋系购房者单方违约,故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开发商有权没收定金。

双方因无法协商解决最后走上了法庭。本律师受叶女士委托在江宁开发区法庭代理了此案。

北京森氏蓝鹏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王鑫律师认为:《认购书》仅表明叶女士有购房意向,而非购房合同。理由有两点:

1、根据我国法律有关规定,房屋买卖契约,须经主管机关登记才有效。而《认购书》作为一份意向书显然不需房屋土地部门备案。

2、开发商在叶女士尚未见到房屋买卖契约、协议书及补充协议的前提下,即要求其必须签约成功,否则扣除订金,显然违背了合同订立的自愿和公平原则。

本案在江宁法院开发区法庭经审理认为:《认购书》备注栏虽有按时到指定地点办理签约、愈期视为放弃订购权、订金不予退还之条款,但当事人叶某在双方约定期限内已多次与房屋销售人员对购房契约的具体条款进行协商洽谈,未达成购房契约系由于双方分歧较大。故开发商在与预购方未达成购房契约的前提下,扣留后者的购房预付款无事实及济源房产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

最后,在法庭主持调解下,当事人叶某也为了能够尽快取得定金与开发商达成调解协议,当即退还了叶女士预付的4万元定金。

二、律师分析

王鑫律师在办理了大量的退房、退定金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后,总结认为:在买房者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后,如果有以下情形的,可主张解除双方签订的认购协议,并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定金。

1、购房者为非当地户口,不能提供一年以上社保证明或者纳税凭证的,通常开发商会私下允诺通过其他途径为买房者办理相关证明,所需费用由购房者提供且没有正规发票,这种情形存在着银行审批贷款的风险,有许多购房者就因此而无法获得银行贷款,而开发商会将这种风险由购房者来承担,一旦无法获得银行贷款就会不断要求购房者全额支付购房款,否则即会没收定金或者首期款并要求购房者承担违约责任。这种情形本律师认为属于双方明知故犯,开发商恶意诱导购房者,购房者可主张解除解除认购协议,并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实践中各级法院也支持本律师的上述代理意见。

2、购房者对小区周边环境了解不够,开发商也明知却不事先主动履行告知义务,导致签订认购书并缴纳定金后,购房者要求退还定金。可主张开发商未履行合同的附随义务,在协议签订中未尽诚信义务,解除合同,退还定金。

3、签订认购书后,双方经协商无法就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可要求解除认购协议,退回定金。本律师根据相关法律认为:认购书只是对整个购房合约的基础性约定,通常只有房屋信息,面积,价格、超过约桥埋定时间不签订合同定金没收等条款,对于其他很重要的诸如交房条件、交房时间、违约责任等待根本没有约定,因此只要购房者履行了后期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磋商义务,即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于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合同无法达成一致,双方无法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当解除商品房认购协议,定金予以退回。此种情形,本律师在办案实践中最为常见,也为法院经常采用。

近来,有很多购房人打电话咨询,说在交定金时售楼小姐承诺的很好,可当签订正式合同时,在合同上却没有以前的承诺,当提出要求补充合同内容或不行要求退定金时,售楼小姐往往说合同不能改,定金也不退,购房者很是无奈。寻求律师帮助

三、律师给购房者的法律意见

王鑫律师通过实践代理,提供下面解决方法,仅供大家参考:

首先,在交定金时,要求看正式合同文本,要看已填写完毕的合同样本,最好是别人签过的合同,看有无他们的承诺内容,如没有,就是存在开发商虚假宣传,这是决定交不交定金的问题。

其次,如果交了定金后一定要在定金合同约定时间内去看合同(如果去晚了,开发商就说你违约了,定金就不可能退了),如合同存在苛刻条款和无原先承诺,决定不要的时候,不要说不要,只说要求修改合同,要求合同内容符合自己的要求,开发商肯定不愿意,这时你就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因双方就合同条款无法达成一致,不属任何一方原因,所以就可以要求退定金了。

这样做完全符合法律的规定。如果售楼小姐说自己作不了主,需要请示再答复时,要求售楼小姐更改签订定金合同中签正式合同日期,以后再来再说。如果售楼小姐即不同意更改也不退定金时,当天直接到市消费者协会投诉,保留来交涉情况证据,将来一旦诉讼解决,这就是有力证据,打官司也不怕了。

四、法条指引:定金的法律规定

到目前为止,涉及到定金的法律规定有下:

合同法》、《担保法》、《担保法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部门规章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对定金问题规定如下: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六部分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另外,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

(以上回答发布于2023-05-1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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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关于法律顾问合同模板锦集六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法律顾问合同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法律顾问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xxxx律师事务所

  因甲方工作需颤腊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甲方聘请乙方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议,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指派 xxx 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

  二、本合同的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期满如需续聘,另行协议。

  三、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顾问费 元(大写人民币 ),支付时间为:

  四、乙方指派律师受托为甲方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碧洞拦(一)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意见;

  (二)指导、协助甲方草拟、审查和修改法律文件或法律事务文书;

  (三)提供法律信息;

  (四)协助进行涉外或国内重大经济合同、经济项目谈判,调解和非诉谈判;

  (五)就经营决策前的法律问题,进行可行性研究,就经营决策中的法律问题,提出法律意见,就经营决策后的法律问题,提出法律补救方案;

  (六)进行法律风险、经济风险预测,排除法律障碍;

  (七)代理诉讼或仲裁重大、复杂的诉讼案件;

  (八)代理公司登记、注册、资产评估、产权界定、资产重组、商标事务、专利权及知识产权保护事务及公证事务;

  (九)协助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十)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为甲方培养法律人才。

  五、乙方指派人员办理第四条第(七)(八)项事务时,甲方应另行支付代理费,费用数额和支付方式参照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

  六、甲方应为律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

  (一)律师可以查阅与承办事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并留有必要的复印件,原件由甲方自行保管;

  (二)了解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中的及对外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三)列席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事务的有关会议;

  (四)为乙方提供必须的办公、交通及其它工作条件和便利,如需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所指派人员采用下列第(二)项的方式为甲方提供服务:

  (一)定期上门服务;

  (二)甲方有事约请;

  (三)指派专人坐班;

  (四)定期上门服务与甲方有事约请相结合。

  八、乙方指派律师因故无法履行职责时,应及时另外指定人员履行本合同。

  九、乙方应尽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任何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悔胡行为,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必要时可带1-2名助手协助工作。

  十、如因乙方的过错行为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甲方应按时按约定数额交纳顾问费,乙方已收费用在任何条件下不予退还;如果甲方拖欠顾问费,乙方有权追收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费用并追缴拖欠费用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十二、甲方应预付受聘方的律师及其助手办理法律事务所需的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鉴定费、翻译费、查档费、公证费、证据复制(包括复印)费、非法规资料费、邮政费、长途电话费、市内计程车(的士)费、往北京城八区以外地方的交通食宿费等价外费用以及代聘方支付的其他费用。聘方应向法院等国家机关交纳的诉讼费等规费,聘方应及时另行支付

  十二、本合同的各条内容,由双方平等自愿商定;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授权代表(签名)

  签订日期:

  乙方:xxxx律师事务所

  授权代表(签名)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法律顾问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经营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乙方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师组成工作团队,负责甲方的法律服务工作。为明确双方权责,经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综合性的法律服务工作。

  二、乙方根据需要,可以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1、法律咨询:

  就甲方经营中涉及的法律事务,乙方适时提供法律咨询,包括口头、书面、电子文档等形式。

  2、出具律师意见书、律师函:

  乙方依照工作职责或甲方的授权,就特定事项出具律师意见书、律师函等。

  3、参与重大商务谈判:

  应甲方的要求,为甲方重大商务谈判提供法律支持,审查潜在合作伙伴的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

  4、起草、审查、修改合同和规章制度:

  制定或完善甲方的各类合同文本,对重要合同逐步实施法律顾问会签制度。建立或完善合同评审、合同管理制度。对甲方现行的规章制度提出修改意见,协助甲方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5、协助企业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及工商登记等法律事务:

  应甲方的要求,切实保障甲方的知识产权,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侵权。协助

  甲方进行工商登记等工作。

  6、法律培训:

  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将针对甲方的经营需要,系统制定并负责实施法律事务的专业培训,以提高甲方员工、经销商或代理商等的法律意识。

  7、提供有关法律信息:

  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将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提供相关法律信息,以保障甲方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合法经营。

  8、受甲方委托,代理各类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参与调解纠纷。(须另行签订代理合同)

  9、完善劳动法律制度:

  协助甲方完善劳动制度,审查、修改甲方与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

  三、甲方需乙方提供法律服务时应提前24小时联系约定,并为乙方指派的律师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四、法律顾问费、其他费用的支付标准及方式:

  1、甲方支付乙方的法律顾问费为每年______人民币,在______前一次性支 付完毕。

  2、本合同第二条第5至8项所列的法律服务项目及参与特别重大、复杂的商务谈判,乙方将另行收费,并优惠计费。计费方式为小时收费或按标的比例协商确定。

  3、非乙方收取的查证费、调查费用、法院或其他政府机关收取的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所需的上海市外差旅费等由甲方据实支付。

  5、乙方每年为甲方提供上述服务的有效工作时间不超过__小时(另行收费部分除外),超过部分另行收费。有效工作时间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五、乙方指派的律师在完成法律顾问工作中,应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在授权范围内,独立提供法律服务。乙方指派的律师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六、乙方应对其所指派的律师负责日常管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应 由乙方集体讨论决定。

  七、乙方指派的律师因故不能履行工作时,应另行指派律师替代。

  八、乙方及其指派律师应对其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不宜公开的情况及甲方雇员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九、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若甲方不按时支付法律顾问费,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有权中止提供法律服务并解除本合同,所收取律师费用不予退还;若乙方指派律师因过错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经有关机构认定后,乙方将在其所收律师服务费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若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视乙方已经全部完成本合同项下法律顾问工作;合同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内甲方可以提出书面文件终止续期,否则合同自动续期一年;若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退还所收律师费用。若需变更本合同条款,应事先征得对方书面同意。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交由上海市仲裁委员会解决。

  十二、本合同条款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此诠释。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律顾问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 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障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正常进行,维护甲方各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第一条 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可以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一)就企业生产、经济、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或者应企业的要求,从法律上对其决策事项进行论证,提供依据。

  (二)草拟、修改、审核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合同、协议、章程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

  (三)参与处理企业尚未形成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他重大纠纷;

  (四)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和仲裁;

  (五)参加经济项目谈判,提供咨询服务,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六)提供与企业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七)就业务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中的有关问题,提供法律建议;

  (八)协助企业有关部门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

  (九)办理企业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二条 甲方就上述(二)、(三)、(四)、(五)项委托乙方,仍应另行签订合同。

  第三条 服务方式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用金额及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应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设备通讯及办公条件。

  第六条 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委托合同,无故终止合同,支付乙方的费用不得收回。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受托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律顾问合同 篇4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为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减少甲方法律风险,使其经营管理、投资决策更加科学化、法制化,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律师法》等相关济源房产纠纷律师为您整理以下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律师李振兴提供常年法律服务事宜,达成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聘请乙方,乙方接受甲方聘请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的法律服务内容:

  1、搜集行业法律、法规,关注相关立法动态,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通过培训等途径提升甲方员工法律意识;

  2、依据甲方业务经营范围,依法起草、修改、审核公司各类合同文件,提供相关修订意见;

  3、根据甲方授权处理其相关诉讼、非诉讼活动等法律事务;

  4、参与甲方重大经营管理、投资事项决策的有关会议或谈判,向甲方提供决策的济源房产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或咨询意见;

  5、应甲方要求对有关业务和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出具法律意见,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济源房产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

  6、涉及委托事项范围内的其他法律服务工作。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就其法律事务委托乙方及时处理(一般时限为三个工作日);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了解,提出改进意见及要求;

  (3)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全面、真实的材料,若因甲方所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不全面,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当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等便利条件。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充分履行职责的权利;

  (2)乙方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3)乙方在办理业务过程中,不得接受与甲方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的委托;

  (4)由于乙方工作过程中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根据造成损失严重程度,甲方将扣除部分法律顾问费用,直至扣完为止。

  四、工作安排:

  1、甲方应指派专人与乙方保持日常联系,并配合乙方的工作,乙方在法律事务上应与甲方人员充分协商,尊重甲方人员的意见;

  2、合同生效后,乙方应与甲方商定工作时间,甲方若有临时性法律事务,可及时与乙方联系,由其及时处理。

  五、费用的支付与收取:

  1、甲方在合同期内每年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支付时间为:甲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元整,以后每季度支付 元整。

  乙方代为甲方免费处理 起甲方作为被告之诉讼案件(若作为原告,则一起原告案件等同于两起被告案件),对超过约定数量案件代理费用,按《河南省律师协会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意见》规定标准优惠50%另行收取费用(见附件)。

  2、乙方在为甲方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交通费、文印费等差旅费用由甲方负担(郑州市区内全免)。

  六、违约责任

  合同一经生效,甲乙双方必须完全履行,若其中一方违约,另一方享有合同解除权。

  七、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根据需要可在报刊上公告聘请事宜。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律顾问合同 篇5

  ____(以下简称甲方)由于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聘请北京市京融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律师____为法律顾问,双方设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律师在甲方对内对外经济事务中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包括提供法律咨询,参与审查、修改、起草各种法律事务文书,参与经济合同的谈判和签定活动。

  二、律师在参与调解、仲裁、代理诉讼活动中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甲方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应向乙方交付费用每年____元。

  四、若律师为甲方去外地工作时,差旅、食宿等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年。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一九年月日

  委托代理合同

  ()京融律代字第号

  __(以下简称甲方)因__纠纷一案,委托北京市京融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律师为甲方与__纠纷案的第__审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行为时,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六、根据双方协商,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代理费__元。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协议。

  甲方:

  乙方:

  一九年月日

  注:本件一式三份,法律、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各存一份。

  聘用(兼职律师)合同参考样本

  甲方:______(聘方)

  乙方:______(受聘方)

  甲乙双方已相互介绍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内容的有关情况,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托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自愿申请到甲方从事律师工作,甲方决定聘方乙方为本事务所律师

  第二条:乙方的聘任职务是____律师,其工作范围为国家法律所规定的各项律师业务。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可行使以下权利

  (一)为乙方安排工作,分配任务;

  (二)监督检查乙方工作情况;

  (三)在乙方工作成绩突出或对事务所有重大贡献时,给予奖励;对乙方工作中发生的违章违纪行为,予以处罚;

  (四)确定或调整乙方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五条:甲方须履行的义务:

  (一)使乙方及时获取劳动报酬;

  (二)使乙方合理享受事务所的劳保福利待遇;

  (三)为乙方履行职务提供一定的工作条件;

  (四)依法维护乙方在履行职务时的合法权益;

  (五)为乙方更新知识,进修深造提供便利和创造条件。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以下权利:

  (一)依法履行律师职务;

  (二)获取劳动报酬;

  (三)对事务所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四)依事务所规定的条件申请加入合作律师;

  (五)辞职(须提前三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乙方须履行的义务:

  (一)遵守事务所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事务所的领导和监督,服从工作安排;

  (二)在履行律师职务时,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违背职业道德;

  (三)不得从事有损于事务所声誉的活动;

  (四)不断提高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

  第七条: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按事务所制定的〈劳动工资和福利待遇管理办法〉执行。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在下列情况下,事务所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一)应聘律师违反事务所规章制度,不积极履行义务,经劝阻不改时;

  (二)应聘律师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违背职业道德;

  (三)应聘律师因违法乱纪被撤销律师资格;

  (四)应聘律师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履行职务时;

  在下列情况下,合同自行解除:

  (一)应聘律师应征入伍,出国定居或留学;

  (二)应聘律师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职务满六个月;

  (三)无故不上班工作满一个月;

  (四)经批准成为事务所合作律师;

  (五)事务所自行撤销或破产

  在下列情况下,合同可以变更:

  (一)双方协商之;

  (二)因国家政策法令发生变化时。

  第九条:合同解除后一个月内,乙方须立即交出有关文件,案卷材料和律师工作执照,并办理业务交接手续停止履行律师职务。

  第十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__年,从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满时,双方可以另行办理续签事宜。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司法行政机关备案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主任签字

  年月日

法律顾问合同 篇6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愿意共同建立相互信任的个人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关系,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资共同遵守,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商定由乙方周网龙律师提供对甲方的主要法律服务,服务方式可以通过电话咨询,邮政信件,互联网qq,邮箱等方式(但不限于上述方式),乙方为甲方的主要服务项目是:

  1、 免费并不限次数的回答甲方的法律咨询,帮助当事人策划、分析判断所涉法律事务,并提出建议方案;

  2、 以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与有关单位及个人交涉、谈判,以维护当事人的名誉、人身、自由、财产等个人合法权益;

  3、 接受委托对当事人的财产进行监管,为当事人提供大型财产(如房屋、汽车等)购买、出租、抵押、转让、担保等方面的法律服务;

  4、 代为起草、修改、审查涉及当事人个人权益的各种合同、协议等文件;

  5、 协助当事人处理各种可能的民事、刑事、行政纠纷(如需诉讼需要另行委托);

  6、 为当事人办理股权转让、质押等法律服务;

  7、协助 当事人办理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的作价、转让等法律手续;

  8、 为当事人的个人保险提供法律帮助;

  9、每年甲方有权为个人事务委托乙方发函三次或就某项与当事人有关的法律事务发表法律意见书一份;

  10、 为当事人提供其他法律服务。

  二、甲方还享有下列权利:

  1、甲方有权向第三方声明或表明乙方及合同指定的律师是甲方的个人法律顾问;

  2、如甲方涉及诉讼、仲裁及其他事务时,甲方有权指定乙方律师代理甲方参加诉讼、仲裁及不在本合同约定内的工作,但应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其代理费用可按乙方律师正常收费标准的 80 %予以优惠;

  3、每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有权要求乙方做一个书面的工作小结(通过邮件方式发送)。

  三、甲方的义务:

  1、保证向乙方律师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合理的安排时间,为乙方服务提供便利;

  2 、如需上门服务提前预约,并安排好乙方律师的交通工具,紧急情况下乙方律师提供服务,甲方无条件承担乙方律师的交通费用(凭票据);

  3、承担乙方律师发函等的邮寄费用及其他乙方律师为甲方服务的合理费用及开支(限于交通费用住宿费用及餐饮费用);

  四、甲乙双方均应诚实守信,甲方不应利用乙方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同时保护和维护乙方的声誉;乙方也应保守甲方的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的个人信息及可能的各种隐私(法律规定的除外)。

  五、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为一个月,签订之日起十日内甲方应支付法律服务费三百六十五元,支付方式可以由甲方选择:1(推荐方式)邮政汇款:江苏省姜堰市司法局内泰州鸿澄岭律师事务所 周网龙律师收(邮编225500);2银行转帐:开户行: 帐号:

  六、本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变更或不续签合同,乙方同样有权通知甲方变更或不续签合同,如均没有通知不续签合同,本合同自动顺延,合同期限也是一年。乙方在合同顺延之日起十日内应当支付法律服务费三百六十五元。

  七、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甲方的书面解除通知到达乙方处就发生法律效力,乙方无需退还已向甲方收取的法律服务费,合同自行终止。甲方无权再以乙方及乙方律师的名义从事有关活动,乙方负责对知悉甲方的有关情况保密(法律规定除外)。如甲方利用乙方的服务从事有损于乙方及律师声誉的活动或从事其他违反济源房产纠纷律师为您整理以下法律法规及违反社会公共道德的活动,乙方有权书面终止本合同(但要说明理由),并且不退法律服务费。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也可以变更或解除,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由乙方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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