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

许昌建设工程律师2022-10-21 23:03:48

导读:已婚妇女满24周岁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夫妻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应当符合本条例规定。第十条收养子女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等法律,第二十四条夫妻一方接受绝育手术后符合再生育条件要求生育的由受术者提出申请经县(市、区)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施行复通手术费用从计划,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9月29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下面由许昌建设工程律师为您介绍《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独生子女奖励

陪产假天数太原男方享受十五日的看护假。陪产假待遇太原男方在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许昌建设工程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根据《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在享受国家和本省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奖励延长产假六十日,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日。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且子女不满三周岁的,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分别给予每年十五日的育儿假。育儿假期间,可以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且子女不满三周岁的,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可以分别每月发放不低于二百元的婴幼儿保教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农业人口,村民委员会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

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三章二十五条红头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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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法定产假是98天。按国家规定正常生产的女职工有权力享受产假、哺乳假,应视为正常出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苛扣其工资、福利、补贴以及考勤奖金,不影响晋级、调工资,并计算其工龄,反之则违反国家劳动法,侵害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可到相关部门举报并申请劳动仲裁。不同地区产假的规定有所不同,但根据国家规定,最少是98天的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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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五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三十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在享受国家和本省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奖励延长产假六十日,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日。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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