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相关司法解释

张家界建设工程律师2022-09-07 05:52:52

导读:本解释涉及物业服务企业的规定适用于物权法第七十六条、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所称其他管理人。第十二条因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实施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物权法是财产法;物权法是强行法;物权法是普通法;物权法是固有法。接下来跟一起来看看关于《物权法》有哪些司法解释吧。物权法的司法解释有哪些物,法释〔2022〕5号为正确审理物权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下面由张家界建设工程律师为您介绍物权法相关司法解释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民法典对宅基地司法解释使用权司法解释为,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因建造自有房屋而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别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张家界建设工程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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