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赔案例事件1

大连建设工程律师2022-09-14 17:06:58

导读:国外工程索赔案例1为了压缩工期承包商对土建工程选择了边设计边审图边施工的方式即完成一个单位工程的桩和基础图纸就提交工程师审核待批准后立即开始施在土建设计完成三分之二的时候承包商突然发,工程索赔案例1、某工程建设项口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其中规定在施工过如因业主原因造成窝工则人工窝工费和机械的停丄费可按丄日费和台班费的60,根据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中的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包含索赔项。下面由大连建设工程律师为您介绍工程索赔案例事件1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工程索赔10个典型案例文库

  1、某建安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价6000万元,合同工期6个月,合同签订日期为1月初,从当年2月份开始施工。
  (1)合同规定:
  ①预付款按合同价的20%支付,支付预付款及进度款达到合同价的40%时,开始抵扣预付工程款,在下月起各月平均扣回。
  ②保修金按合同价的5%扣留,从第1个月开始按各月结算工程款的10%扣留,扣完为止。
  ③工程提前1天,奖励10000元,推迟1天罚20000元。
  ④合同规定,当物价比签订合同时上涨大于或等于5%时,超过部分依当月应结价款的实际上涨幅度按如下公式调整:
  P=P0×(0.15× +0.6× +0.25)
  式中 0.15—人工费在合同总价中的比重;
  0.60—材料费在合同总价中的比重;
  A0—原人工费单价;
  A—实际人工费单价扣除5%后的计算价格;
  B0—原材料价格;
  B—实际材料价格扣除5%后的计算价格;
  单项上涨小于5%者不予调整,其他情况均不予调整。
  (2)工程如期开工后,施工过程中:
  ①4月份赶上雨季施工,由于采取防雨措施,造成施工单位承包人费用增加2万元,中途机械发生故障检修,延误工期1天,费用损失1万元。
  ②5月份由于公网连续停电2天,造成停工,使施工单位损失3万元。
  ③6月份由于业主设计变更,造成施工单位返工费损失5万元,并损失工期2天,且又停工待图15天,窝工损失6万元。
  ④为赶工期,施工单位采取赶工措施,增加赶工措施费5万元,使工程不仅未拖延,反而比合同工期提前10天完成。
  ⑤假定以上损失工期均在关键线路上,索赔费用可在当月付款中结清。
  (3)该工程实际完成产值见表1(各索赔费用不包括在内),各月实际造价指数见表2。
  表1 各月实际完成产值表
  月份 2 3 4 5 6 7
  实际产值 1000 1200 1200 1200 800 600
  表2 各月造价指数
  月份 1 2 3 4 5 6 7
  人工 110 110 110 115 115 120 110
  材料 130 135 135 135 140 130 130
  问题:
  (1)施工单位可索赔工期多少?费用多少?
  (2)该工程预付款为多少?起扣点为多少?保修金数额为多少?
  (3)每月实际应结算工程款为多少?
  (1)索赔:
  ①工期索赔计算:公网停电2天(非承包商原因,属业主风险),返工时间2天(业主原因),停工待图15天(业主原因),机械检修2天(承包商原因)。
  故可索赔工期:2+2+15=19(天)
  ②费用索赔计算:防雨损失费2万元(合同中已包括),公网停电损失3万元(非承包商原因,属业主风险),返工损失5万元(业主原因),停工待图损失6万元(业主原因),机械修理费1万元(承包商原因),赶工措施费5万元(承包商原因)。
  故可索赔费用为3+5+6=14(万元)
  (2)预付款、起扣点、保修金:
  ①工程预付款:6000×20%=1200(万元)
  ②起扣点:6000×40%=2400(万元)
  ③保修金:6000×5%=300(万元)
  (3)每月实际应结算工程款:
  ①2月份:
  实际完成产值:1000万元
  应支付:1000×90%=900(万元)
  累计支付额:1200+900=2100(万元)
  ②3月份:
  实际完成产值:1200万元
  应支付:1200×90%=1080(万元)
  累计支付额:2100+1080=3180(万元)
  ③4月份:
  实际完成产值:1200万元
  应支付:1200-300(预付款)-(300-1000×10%-1200×10%)(保修金)=820(万元)
  ④5月份:
  实际完成产值:1200万元
  材料上涨:(140-130)/130×100%=7.69%>5%,应调整价款。
  调整后价款为:
  1200×(0.15+0.6× +0.25)=1200×1.016=1219(万元)
  应支付:1219-300(预付款)+3(施工单位损失)=922(万元)
  ⑤6月份:
  实际完成产值:800万元
  人工上涨:(120-110)/110×100%=9.09%>5%,应调整价款。
  调整后价款为:
  800×(0.15× +0.6+0.25)=800×1.006=805(万元)
  应支付:805-300(预付款)+11(返工损失、窝工损失)=516(万元)
  ⑥7月份:
  实际完成产值:600万元
  工期提前奖励:(10+19)×10000=29(万元)
  应支付:600-300(预付款)+29(工期提前奖励)=329(万元)

工程索赔真实案例及分析

这两件事情本身就不相关。
索赔是成立的,因为造成的原因在于发包人提供的地质条件有误或者不全,在进行费用索赔时还要考虑雨季施工造成的功效降低,同时还要考虑是否会造成后续项目的赶工。还有地质条件变化,必然回到原来的单价不适用,要调整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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