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上诉的程序和时间,去哪里上诉

泸州建设工程律师2022-10-06 03:33:52

导读:民事诉讼二审程序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看民事案件的当事人既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也可选择向上一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这是法律赋予上诉人的基本诉讼权利。上级法院拒收上诉状要求,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下面由泸州建设工程律师为您介绍民事案件上诉的程序和时间,去哪里上诉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上诉的程序:(1)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以书面形式向原审法院或上一级法院提交上诉状,原审法院收到上诉状的: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 5 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审理。原审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后,应当在 5 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到第二审法院。向上一级法院提交上诉状的,二审法院应在 5 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法院。(2)刑事诉讼: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时间:(1)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判决:15日;裁定:10日。(2)刑事诉讼:判决:10日;裁定: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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