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

南阳建设工程律师2022-10-21 16:03:50

导读: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定于每年的3月15日最早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报告》指出2022年络消费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主要存在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络消费新业态下的虚假宣传、络经营者广泛使用不公平格式条款等八大情形。中消协建议再次,中国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主题数据包包含7项数据(7个表格数据)数据包的大小为0。下面由南阳建设工程律师为您介绍315消费者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2022年315权益保护活动

南阳建设工程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1、安全保障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2、获悉真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3、自主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利。4、公平交易权。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5、依法求偿权。消费者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南阳建设工程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四十八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关注315,维护消费者权益

315指的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历史来源:

随着时代的发展,消费者的权益也越来越得到重视了。1898年的时候,全世界第一个消费者组织在美国成立,这时的消费者组织还没有形成全国性。几十年之后,全美的消费者联盟终于成立了。消费者联盟先是在各个发达国家逐渐成立,随后,1960年,建立了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1983年,国际消费者协会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此之后,各个发展中国家也陆续重视起消费者的权益,纷纷成立消费者协会等。

315消费者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

宗旨如下:
1、向消费者提供信息,对消费者进行教育,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2、处理消费者投诉,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
3、搜集消费者的意见并向企业反馈
4、大造舆论,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形成舆论压力,以改善消费者的地位
5、参与国家或政府有关消费者法律和政策的制定,并要求政府建立消费者行政体系,处理消费者问题
6、成立消费者团体,确立消费者主权
7、加强消费者国际团体及合作。
主要内容:
向消费者提供信息,对消费者进行教育,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处理消费者投诉,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搜集消费者的意见并向企业反馈;打造舆论,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形成舆论压力,以改善消费者的地位。 参与国家或政府有关消费者法律和政策的制定,并要求政府建立消费者行政体系,处理消费者问题;成立消费者团体,确立消费者主权;加强消费者国际团体及合作。
设立宗旨:
选择这样一天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为了扩大宣传,促进各国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和交往,在国际范围内引起重视,推动保护消费者的活动。正如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主席罗达房·帕金所说:“人民的交往,产品的交换,技术和通信的活动等等,就要求我们必须在全球范围内考虑并行动。”她又说: “每个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应列入世界范围的为消费者权利的保障而斗争的行列。”当这种斗争每天继续下去的时候,我们在每年选择一天,让各方面都能听到我们为消费者而发出的声音,并且获得为未来的任务而努力的精神动力。
组织机构:
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of Consumers Unions,简称IOCU)是一个独立的、非盈利的、非政治性的组织。1960年,由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比利时和荷兰五个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发起成立,在荷兰登记,总部设在荷兰海牙,现迁到英国伦敦,亚太地区分部设在马来西亚的槟榔屿。IOCU现有115个国家和地区的230多个消费者组织成员。1987年9月,中国消费者协会被接纳为该组织的正式成员。

315消费者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

组织宗旨:
在世界范围内协助并积极推动各国消费者组织及政府努力做好保护消费者利益工作;促进对消费服务进行比较、试验的国际合作;促进消费信息、消费教育和保护消费者方面的其它各种国际合作;收集、交流各国保护消费者法规及惯例;为各国家集团讨论有关消费者利益问题解决办法提供讲坛;出版有关消费者信息的资料;与联合国的机构及其它国际团体保持有效的联系,以起到能在国际范围内代表消费者利益的作用;通过联合国的机构和其它可行的方式,对发展中国家关于消费者教育和保护的发展计划,给予一切实际 的援助和鼓励。
组织结构:
全体大会,由各个成员组织所推选的代表组成。理事会由会议推选35名成员组成,理事会指定执行委员会。工作人员为十名领薪者。经费来源于会费和出售出版物。在联合国有关机构中具有咨询地位。这些机构是:联合国经社理事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消费者咨询理事会、欧洲保护消费者委员会。同时,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联合国亚太经济与社会委员会、联合国国内妇女委员会中派有代表。联系单位:国际电器技术委员会。
组织活动:
设有小组委员会或工作组负责检测商品,进行教育、发展、法制、医疗等活动;在亚太地区设立顾问小组委员会,提供信息资料的专门来源。中央秘书处设有图书馆,以收集和传播与消费者利益有关的立法、技术、教育的资料。制订拉丁美洲和亚太地区经济与社会委员会管区内区域发展计划,支持并进行有关不完备商品标签、向第三世界倾销危险药品、农药以及婴儿食品的监察等问题的研究
1983年5月,河北省新乐县成立了消费者协会,这是我国成立的第一个消费者组织。1984年8月,广东省广州市成立了消费者委员会,这是我国第一个城市消费者组织。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全国性社会团体,成为中国第一个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协会。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9月被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接受为正式成员。
意义和作用:
消费者权益日的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 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它的设立有力促进世界消费者权利保护工作的开展,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且通过对节日的大力宣 传,提高广大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合理、科学地消费,并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网络含义:
315爱情意思网络用语“想要我”
因为数字315的汉字拼音谐音十分的明显就是“想要我”,也就是希望对方想要来和我交往的!这也代表着你对对方是非常的有好感的,你希望能跟对方两个人牵手,一直走下去,到永远永远。

315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内容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315消费者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

315

315是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消费者权益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315消费者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

315

这个组织的成立的宗旨就是在世界范围内协助并积极推动各国消费者组织及政府努力做好保护消费者利益工作;收集、交流各国保护消费者法规及惯例;为各国家集团讨论有关消费者利益问题解决办法提供讲坛;与联合国的机构及其它国际团体保持有效的联系,以起到能在国际范围内代表消费者利益的作用;通过联合国的机构和其它可行的方式,对发展中国家关于消费者教育和保护的发展计划,给予一切实际的援助和鼓励。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保护消费者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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