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继孩子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

黄石建设工程律师2022-11-02 01:08:48

导读:4孩子过继一般社会机构孩子收养的程序。(1)夫妻双方年龄均满30周岁身体健康、有良好经济收入、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等自愿收养孩子的持上述有效材料到当地民政局申请收养,孩子过继一般社会机构孩子收养的程序。(1)夫妻双方年龄均满30周岁身体健康、有良好经济收入、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等自愿收养孩子的持上述有效材料到当地民政局申请收养,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二、如何办理过继手续(1)夫妻双方年龄均满30周岁身。下面由黄石建设工程律师为您介绍过继孩子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过继孩子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在哪个部门办理

过继孩子需要的手续:
1、夫妻双方自愿收养孩子的,持上述有效材料到当地民政局申请收养;
2、经市民政局审核后符合收养条件的,领取《收养登记申请书》;
3、由拟收养人填写相关表格,等待审批和现孩子抚养一方同意;
4、经过3-6个月的观察,同意收养该孩子的,认真填写《收养登记申请书》,带齐有关收养材料,提供被收养人正相片若干张,到民政局登记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过继孩子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超过十四周岁

一、过继孩子应当需要下列条件和手续:1、想要过继孩子的,被过继的孩子、送养人以及收养人都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应当达到法律规定的收养条件;2、当事人达成收养协议后,应当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民政部门对收养关系作出评估后,符合收养条件的,应当办理收养登记。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第一千一百零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三、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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