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程款属于什么纠纷 拖欠工程款属于什么纠纷类型

铜川建设工程律师2022-11-10 07:41:46

导读:拖欠工程款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的一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一般的合同纠纷案件应当根据《民诉法》关于合同纠纷案件的规定处理即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为管辖地,工程款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发生工程款纠纷可以先行协商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就该工程拍卖价款受偿,债权之诉是指债权人因债权纠纷向法院提起的民事诉讼而拖欠工程款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工程款。。下面由铜川建设工程律师为您介绍拖欠工程款属于什么纠纷 拖欠工程款属于什么纠纷类型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拖欠工程款属于什么案件类型

铜川建设工程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属于民事诉讼,工程款纠纷需要对工程造价、签证等专业问题进行鉴定,周期比较长,一般来说工程款纠纷采用合议庭审理,审理期限最长为六个月。

铜川建设工程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法》 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拖欠工程款属于什么纠纷类型

铜川建设工程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拖欠工程款起诉案由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铜川建设工程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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