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工程量套取工程款 虚报工程量套取工程款退钱后可以不追刑事责任吗?

西宁建设工程律师2022-11-11 08:13:47

导读:汇总材料差价和造价全面审核工程结算书防止通过虚报工程量、多报材料量、高套定额、重复计算等方式套取工程款及加大工程造价的问题发生;审核结果与施工单位进行协商统一意见后签认经项目监,通俗地说拿回的“工资”属于你应得的工程款不构成犯罪;否则则涉嫌诈骗。01案情简介连某等人所在的施工队多次向业主单位讨要工程款未果。包工头方某遂决定以虚报工人人数的方,经过调查查清了何兆荣通过虚报土石方以及在工程量上少做多报。。下面由西宁建设工程律师为您介绍虚报工程量套取工程款 虚报工程量套取工程款退钱后可以不追刑事责任吗?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虚报工程量套取工程款主要有哪些情形之一

西宁建设工程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虚报工程量套取工程款主要有下列情形: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西宁建设工程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虚报工程量套取工程款退钱后可以不追刑事责任吗?

西宁建设工程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施工方在结算时通过虚报工程量、修改结算单金额、冒签主管名字、重复结算等方式,夸大工程量和工程款,最终被法院判处合同诈骗罪并处以相应刑事处罚。

西宁建设工程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声明:《虚报工程量套取工程款 虚报工程量套取工程款退钱后可以不追刑事责任吗?》一文由51律师(m.lvshiweituo.com)注册用户西宁建设工程律师自主发布上传,不代表本站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本人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如有侵权、虚假信息、错误信息或任何问题,可发邮件到81156344@qq.com处理!

标签: 西宁建设工程律师

相关推荐

最新推荐

最近更新

一周热门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