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工程款结算方式 工程款结算方式为什么不能放在附件里

唐山建设工程律师2022-11-27 21:01:50

工程款结算方式 工程款结算方式为什么不能放在附件里

什么叫工程结算,其结算方式有哪些


工程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工程价清算的经济文件。



工程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按月结算



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



(2)竣工后一次结算



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



(3)分段结算



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4)目标结算方式



即在工程合同中,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



(5)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唐山建设工程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工程款结算方式有哪几种类型

唐山建设工程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1.按月结算。即实行旬未预支或月中预支,月络按工程师确认的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进行结算,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

2.分段结算,邮双方约定按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3.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项目较小,工期较短(如在12月以内)的工程,可以实行在施工过程中分几次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的方法。

4.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结合具体工程的建设规模、工期长短,合同价款多少,选择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和相应的结算时间。综上,工程款可以受托支付,但是必须符合受托支付的条件。

唐山建设工程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八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通守招标投标的法律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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