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圆点律师事务所 徐州圆点律师事务所王亨正

荆州建设工程律师2023-01-15 14:5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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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圆融律师事务所

江苏圆点律师事务所合法。江苏圆点律师事务所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市司法局直属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江苏徐州圆点律师事务所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市司法局直属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现有资深律师十八名,行政人员四名。圆点所座落在风景秀美的云龙山脚下,拥有四百多平方米的现代化办公用房,配备有各项办公设施、通讯工具及互联网络。

保险受益人是配偶,父母怎么办

晨报法援热线85773333消息(记者 孟丽)昨日,市民李女士致电晨报法援热线反映,丈夫车祸去世,生前买了一份保险,受益人为她。现在保险赔款下来了,公婆要和儿媳平分,不知道公婆的要求是否合法。
李女士是铜山区农村居民,今年34岁。10年前,经人介绍,李女士认识了邻村青年董某,董某是货车司机。两人一见钟情,半年后登记结婚。家里是自建的楼房,比较宽敞,丈夫又是独子,所以婚后夫妻和公婆一起住,一年后儿子出生了,平时也基本由两位老人帮忙带,李女士开服装店,丈夫跑运输赚钱。
因为司机工作有危险,李女士和丈夫商量后,几年前在保险公司给丈夫投了人身保险,如意外身故,可获保险赔款12万元。李女士说,“签保险合同时,丈夫在保险受益人一栏中填写的是我一个人的名字。”
2个月前,李女士的丈夫驾驶货车到苏州送货途中,不慎和另外一辆货车追尾,当场身亡。事故责任书下发后,认定李女士的丈夫在此次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
丈夫出车祸意外身故,保险公司启动了赔偿程序,按照保险合同中的约定,李女士获得了12万元的保险赔款。公婆得知此事后,认为这12万元保险赔款是儿子用命换来的,两位老人也有份额,不能全部归儿媳所有,于是就向儿媳索要。
李女士认为保险合同中指定她是唯一受益人,这笔赔款当然归她一人所有,这笔赔款并不是丈夫的遗产,所以公婆无权继承。但是公婆不信李女士的话,认为儿媳想独吞这笔钱,与儿媳关系闹僵。
那么,指定妻子为保险唯一受益人的身亡赔款,父母到底有没有权利分割呢?就此事,江苏圆点律师事务所张孝明律师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批复》规定:根据我国保险法规有关条文规定的精神,人身保险金能否列入被保险人的遗产,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指定了受益人。指定了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付给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作为遗产处理,可以用来清偿债务或者赔偿。
张律师称,可以理解为这是投保人生前对自己的财产所做的赠与,属于投保人生前已处分的财产,它已经不属于投保人在死亡时的财产,因此,其不能作为遗产,它已成为受益人的合法财产,不能被继承。所以,董某生前购买的人身保险已指定了受益人,那么保险事故发生后,受益人李女士自然享有保险金请求权,从而取得保险金,其他人无权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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