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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建设工程律师2023-03-31 17:57:45

导读:委托代理人邓夏恩广东众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贾恩尼•弗赛斯股份(以下简称弗赛斯)诉被告北京红星美凯龙国际家具建材广场(以下简称红星美凯龙),位于汕头市区金环路建。。下面由哈尔滨建设工程律师为您介绍众大律师事务所 众律师事务所罗罗祖奎律师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机动车与机动车同等责任的法律规定

读者陈先生来电问:“我开车与他人的小汽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当时我车上坐有一名乘客,在撞击碧清敏中,我车上的乘客头部受伤。交警有对此交通事故作出了责任认定,我与对方的司机负同等责任,我车上的乘客无责任。此外,我的车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险的第三者责任险,对方的车也购买了交强险。我想问下,对于我车上的乘客该如何进行赔偿和由谁赔偿?”律师解首先,对于车上乘客需要赔偿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如果车上的乘客做了伤残司法鉴定,达到了规定伤残等级,则还要支付相应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鉴定费等,同时还可以要求一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其次,对于本案中车上的乘客该由谁来赔偿,其责任分配是这样的:由于对方汽车购买了交强险,且对方也负有同等责任,则悔枝先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责任范围内进行赔偿,其中医疗费用的赔偿限额为1万元,若达到伤残等级,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正扰11万元;若交强险还不足以赔偿的话,对于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则你跟对方司机各自承担超过部分的50%。在此说明一下,由于你只是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险的第三者责任险,并没有另外购买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所以你投保的保险公司并不会对此进行赔偿。广东众大律师事务所律师蔡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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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建筑出租构成非法经营罪

在现实生活中,城市中无证或未办理批建手续以及批建手续不全的房屋大量辩磨缓存在,形成原因也十分复杂,其中不少还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在司法实践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游镇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2条、第3条对“违法建筑物”进行了界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为违法建筑物。 违法建筑物由于缺乏产权依据难于进行买卖,但因为租赁成本低廉却在租赁市场颇受欢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2条、第3条的规定,出租人就违法建筑物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租赁合同无效是否意味着承租人可以无偿占有使用房屋呢?答案是否定的。合同无效,承租人虽然不必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但依照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承租人应返还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即占有和使用房屋的占有利益。占有利益为无形财产,承租人只能采用折价补偿的方式,即支付房屋使用费予以返还。房屋使用费应如何确定?一般来说,应参照租金的支付标准,因为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协商的租金,是双方在考虑携模各种因素自愿确定,应当说比较合理,也比较符合市场行情。故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5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同时,租赁合同无效,出租人依然享有要求承租人腾退房屋的权利,合同双方当事人因合同无效而造成的损失也可要求有过错的一方进行赔偿。 广东众大律师事务所 沈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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