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规定

南昌建设工程律师2022-09-06 00:34:48

导读:律师会见在押罪犯应当遵守监狱管理的有关规定。第三条监狱应当公开律师会见预约方式为律师会见提供便利。律师会见在押罪犯应当在监狱内进行。监狱应当合理安排律师会见,《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规定》已经年11月24日司法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司法部年11月27日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规定,律师会见在押罪犯应当遵守监狱管理的有关规定。第三条 监狱应当公开律师会见预约方式为律师会见提供便利。下面由南昌建设工程律师为您介绍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规定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南昌建设工程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
律师需要会见在押罪犯,可以传真、邮寄或者直接提交的方式,向罪犯所在监狱提交授权委托书,如果是不需要授权委托的,提供相关证明、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会见在押罪犯的信函等材料的复印件。对有律师辅助人员或者翻译人员参加会见的,律师应当向监狱提交其工作证件或者身份证件的复印件。监狱收到律师提交的相关材料后,对于符合规定的,应当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对于涉及国家秘密或者重大、复杂案件的在押罪犯,由监狱作出批准会见或者不批准会见的决定。监狱应当在作出批准决定后48小时内安排会见。律师会见在押罪犯,一般应由两名律师参加,也可以由一名律师带一名律师辅助人员参加。律师会见在押罪犯,不得传递违禁品,不得私自为在押罪犯传递书信、钱物,不得将通讯工具提供在押罪犯使用,不得未经监狱和在押罪犯同意对会见进行录音、录像和拍照。监狱警察发现律师在会见在押罪犯过程中,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应向律师提出警告。警告无效的,将中止会见。同时,监狱方面可以向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的主管司法行政机关或者律师协会反映,而律师会见在押罪犯,发现监狱警察有违反法律规定行为的,可以向罪犯所在监狱或者上级主管机关投诉。
南昌建设工程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三十三条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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