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律师 在线提问律师

滁州建设工程律师2023-05-26 04:45:46

导读:向律师提问有关信访的问题咨询律师有两种情辩旦况。1准备打官司。这种情况最好实话实说。不然当你也许有个小地方隐瞒了而律师不知道,也许携段扰会对你的官司有所影响。2。下面由滁州建设工程律师为您介绍提问律师 在线提问律师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向律师提问有关信访的问题

咨询律师有两种情辩旦况。1 准备打官司。这种情况最好实话实说。不然当你也许有个小地方隐瞒了而律师不知道,也许携段扰会对你的官司有所影响。2 自我安慰,纯粹咨询。这种情况下,你大概只需要把你认为自己看燃锋不过眼的事,告诉律师即可。

向律师提问的问题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滁州建设工程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3、滁州建设工程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4、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滁州建设工程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滁州建设工程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悔搜粗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滁州建设工程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六) 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滁州建设工程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护理费
  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碧镇部分生漏伍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滁州建设工程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第3款、第32条。
  (八)伤残补助金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滁州建设工程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向律师提问怎么写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让纳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前滑伍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慧或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所以你不能主动解除劳动关系,否则除了上面的钱,还要另外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
先给30000,在合同到期解除后再支付1中的第二款的补偿。

向律师提问公司问题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神盯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袭卖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拍瞎逗市人民政府规定。

向律师提问公司问题

我妈今年62岁,做公交车时,由于司机急踩刹车,把我妈摔倒,导致胯骨断裂,大夫说需要更换股骨头手术,首先我想咨询的是,股骨头的价格不等一样,我怎么去枯蠢选择?第二我蠢皮父亲的身体也不好,我还要回家照顾我父亲,这样医院的母亲就没人照顾,请医院护工一天需要270元,保险公司额度只有128元/天,这样不够的钱我怎么算?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做伤残鉴定,是术前还是术后做伤残鉴定?麻烦律师帮帮我解开这些法律困惑!谢谢!没档陪!!

声明:《提问律师 在线提问律师》一文由51律师(m.lvshiweituo.com)注册用户滁州建设工程律师自主发布上传,不代表本站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本人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如有侵权、虚假信息、错误信息或任何问题,可发邮件到81156344@qq.com处理!

标签: 滁州建设工程律师

相关推荐

最新推荐

最近更新

一周热门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