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白与一般自首特别自首的区别是

普洱公司法律师2022-11-03 14:12:53

导读:认罪认罚作为独立的量刑情节,与坦白、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不作重复;二是重视坦白的量刑意义,职务犯罪尤其是贪腐类犯罪往往更具隐蔽性,特别是在“一对一”贿,从刑法规定来看,自首有2个条件,其一是自动投案,其二是如实供述。如果犯罪嫌疑人失去了自动投案的机会,其仍有机会如实供述,在不成立自首的情况下,成立坦白。所以坦白与自首的区,(1)设置体系不同。一般自首仅规定于刑法典总则中而特别自首制度则是由刑法典分。下面由普洱公司法律师为您介绍坦白与一般自首特别自首的区别是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坦白和一般自首的主体都是主动归案正在服刑的罪犯

坦白,一般是指犯罪人被动归案后,如实交代自己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行为。自首与坦白存在相同之处:都以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为前提;都是在归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都是从宽处罚的情节。坦白与一般自首的关键区别在于是否自动投案:一般自首是犯罪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坦白是被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坦白与特别自首的关键区别在于所供述的罪行是否已被司法机关掌握: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是自首;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本人罪行的,是坦白。因此,自首与坦白所反映的犯罪人的人身危险程序不同,换言之,自首更能说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减轻。基于同样的理由,自首是法定的从宽量刑情节,坦白是酌定量刑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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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与一般自首特别自首的区别是

坦白与一般自首特别自首的区别是什么意思

一、坦白与自首的区别有哪些
1、坦白与自首的区别有:
(1)自首是法定的量刑的情节,而坦白仅是酌情量刑的情节;
(2)减刑幅度不同。一旦成立自首,被告人就可以得到基准刑40%左右的减刑幅度。
2、普洱公司法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二、特别自首与一般自首有哪些区别
特别自首与一般自首是自首的两种类型划分,都是可以宽大处理的量刑情节。两者的区别主要如下:
1、适用对象不同。一般自首适用于人身自由未受到剥夺、存在投案条件的所有犯罪人特别自首仅适用于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
2、成立条件不同。一般自首的成立须同时具备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两个条件特别自首的成立须以上述适用对象的犯罪人主动供述其尚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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