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案例社保退还

陇南公司法律师2022-09-16 17:22:55

导读:法院认为确系贾某某本人表明要求单位不用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现已为其补缴在职存续期间的各项保险,故已发放的社会保险补贴,贾某某取得没有合法依据应属不当得利,返还社保补贴不属劳动争议案由应为不当得利年霍某向雁塔区劳动仲裁委申请某电子补缴社会保险一案庭审中某电子辩称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二审判决:已发的社会保险补贴,作为不当得利,史一龙应予以返还二审法院认为,有史一龙签字的工资表显示,其工资构成中含有社。下面由陇南公司法律师为您介绍不当得利案例社保退还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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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此事利益受损方是我,甲乙两公司哪个违法?还是均不违法?
1、甲公司18年4月结算我离职工资时,为我缴付了18年4月的保险。——不违法
且该保险费用是从我个人工资内扣除的。——违法。员工只承担社保个人部分;单位承担的社保,是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应转嫁给员工。
2、然后18年4月我入职了乙公司,乙公司为同期入职的员工按照国家法律缴付了社保。我因已经缴付社保,未再为我缴付社保。——不违法。社保不能重复缴纳
且对我提出的将此部分社保费用退还到工资内的请求不予支持。——违法。
问题二,此事乙公司得利我利益受损,乙公司是否构成不当得利?
乙公司不构成不当得利,而是构成侵占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
侵占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问题三,此事发生在18年4月。现在是19年6月。此事是否已过诉讼时效?
时过劳动仲裁的实效,但未过民事诉讼时效。建议咨询当地律师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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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违法了。
乙公司不违法。
但是超过一年,
过了仲裁时效。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仲裁时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 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不当得利第三人的返还案例

我来答复:
1、你的利益没有受损,只是甲公司大方的为你多交纳一个月社保。国家社保政策规定,自2022年起,不允许重复缴费,有重复缴费的,退休时退返重复缴费时间段的个人缴费部分。
2、乙公司省了一个月的社保单位缴费,但是他也会说,社保部门不让重复缴费,我想给你交,也交不进去呀。
3、此事发生的是2022年4月,还没有过2年的诉讼期,你可以去劳动仲裁部门或法院起诉。
希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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