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书面决议一定要全体股东

雅安公司法律师2022-10-28 21:43:49

导读:为了落实“双减政策”,维护上市权益,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尽快实现教育培训相关业务调整,规避教育培训行业风险,经董事会审慎考虑,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2022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22年9月11日在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69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电话或的方式召开,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下面由雅安公司法律师为您介绍股东会书面决议一定要全体股东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股东会书面决议一定要全体股东签字吗

雅安公司法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股东会决议不一定必须全体股东签字盖章。一般事项,章程优先,如果章程无规定,采取一般资本多数决,即半数以上表决权即可以通过。重大事项,绝对资本多数决,即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雅安公司法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四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四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会书面决议一定要全体股东签名吗

股东会决议并不是每一项都经过全体股东一致通过。只有公司章程明确规定需要全体股东一致通过的事项才需要全体股东一致通过。股东会会议作出的其他决议,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即可。
【雅安公司法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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