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证据公证认证程序

威海公司法律师2022-11-03 07:48:53

导读:外籍当事人提交的境外证据材料需要履行三道程序,才算完成了境外证据的公证认证程序:一次公证、两次认证,即所谓的“双认证”。办理流程(二)港澳台地区的证明流程,外国的法律文书或书面文件(如授权委托书)要在国内法院当作证据使用的,第一步需要经过文书生成地的公证机关公证,第二步到该国外交部门办理认证,第三步送交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在民商事诉讼案件中,对于域外形成的证据,需首先区分该证据是否属于须办理公证。下面由威海公司法律师为您介绍涉外证据公证认证程序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国外的证据想要在国内法庭使用是不是要经过公证认证

威海公司法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涉外婚姻公证包括结婚、未婚、未再婚、离婚四类公证。涉外婚姻公证认证程序如下:1、需要先经过文书生成地的公证机关(或者有相同职权的机构或个人)公证;2、然后再到该国外交部门办理认证;3、再送交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

威海公司法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二条 公证书应当按照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的格式制作,由公证员签名或者加盖签名章并加盖公证机构印章。公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公证书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文字;在民族自治地方,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可以制作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文本。

第三十三条 公证书需要在国外使用,使用国要求先认证的,应当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或者外交部授权的机构和有关国家驻中华人民共和国使(领)馆认证。

涉外法律文件公证(认证)法律指引

涉外婚姻公证包括结婚、未婚、未再婚、离婚四类公证。涉外婚姻公证认证程序如下:1、需要先经过文书生成地的公证机关(或者有相同职权的机构或个人)公证;2、然后再到该国外交部门办理认证;3、再送交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

声明:《涉外证据公证认证程序》一文由51律师(m.lvshiweituo.com)注册用户威海公司法律师自主发布上传,不代表本站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本人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如有侵权、虚假信息、错误信息或任何问题,可发邮件到81156344@qq.com处理!

标签: 威海公司法律师

相关推荐

最新推荐

最近更新

一周热门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