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

安康公司法律师2022-09-11 05:47:16

导读:第十二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第一条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下面由安康公司法律师为您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

安康公司法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适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年修正)》

(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根据2022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

安康公司法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年修正)》 为正确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您好,现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是根据2022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相较于旧的司法解释36条的条文数量,《解释》共有24条,其中直接删除了14条,又新增加了两条规定。
《解释》第一条至第五条明确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内容为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案件。诉讼主体包括赔偿权利人、赔偿义务人;共同侵权;第三人侵权情况的处理。
《解释》第六条至第二十三条明确了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及人身损害的赔偿数额确定: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补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希望上述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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