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概念

合肥公司法律师2022-10-04 03:13:48

导读:1有限责任的概念及特征有限责任简称是指由法律规定的一定人数的股东所组成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债务承担责任以其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在《统一有限责任法》(以下简称ULLCA)出台前各州的法律都是普通合伙法、有限合伙法与法的混合体在退出对股东权利和存续的影响上给予不同处理。为增强法律的预期与稳定性ULLCA,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票因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下面由合肥公司法律师为您介绍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概念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异议回购请求权的差别

股东人数的区别。有限责任公司是由1人以上50人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即股东人数有最高数额限制。股份有限公司则是由2人以上200人以下发起人出资设立的,且其中必须有过半数的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股东人数无最高额限制。

承担债务的区别。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责任仅以其所持股份为限。

转让股份的区别。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在法律上有严格的限制,股东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部股东过半数同意。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可以自由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任何投资者都可以通过购买股票而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注册资本的区别。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限额10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最低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法定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组织机构的区别。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组织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组织机构为股东会、执行董事和监事。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其组织机构为唯一股东、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概念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您好,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有:
1、有限责任公司是属于“人资两合公司”其运作不仅是资本的结合,而且还是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在这一点上,可以认为他是基于合伙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是资合公司,是股东的资本结合,不基于股东间的信任关系.。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限制,为2人以上50人以下,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没有上限,只要不少于5人就可以。
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有限制,需要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没有限制,可以自由转让。4、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公开募集股份,不能发行股票,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公开发行股票。5、有限责任公司不用向社会公开披露财务、生产、经营管理的信息,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多,流动频繁,需要向社会公开其财务状况。
6、股份有限公司区别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为重要的特征是: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本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例如上市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二者主要有三点区别:股东数量要求不同;发起人筹集资金的方式不同;股权转让的条件限制不同。
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最少为2人,最多为5O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没有数量上的限制,股东上万人的股份有限公司都是比较多的。
合肥公司法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
《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简述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1、股权表现形式差异:

有限责任公司里,权益总额不作等额划分,股东的股权是通过所认缴的出资额比例来表示。

股份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数额较小、每一股金额相等股份,每股有一票表决权。

2、设立方式差异:

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也不能发行股票,不能得上市。

股份有限公司除了可以使用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式外,还可以向社会公开筹集资金并上市融资。

3、股东人数限制: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多于50人,保护了公司的封闭性。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2-200发起人,股东人数无限制。

4、组织机构设置规范化程度不同:

有限公司只设董事、监事各一名,不设监事会、董事会。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定期召开股东大会,而上市公司在股份公司的基础上,还要聘用外部独立董事。

5、股权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股东会过半数股东同意。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公开发行,转让不受限制。

6、社会公开:

有限责任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只需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向股东公开,供其查阅,无须对外公布,财务状况相对保密。

股份有限公司,并且要定期公布财务状况,上市公司要通过公共媒体向公众公布财务状况。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概念

合肥公司法律师温馨提醒

股份有限公司特点

1、股东具有广泛性

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向社会公众广泛的发行股票筹集资本,任何投资者只要认购股票和支付股款,都可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2、出资具有股份性

股份制公司中,股东的出资具有股份性。

这一特征是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之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股份是构成公司资本的最小单位。

3、股东责任有限性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仅就其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责任,公司的债权人不得直接向公司股东提出清偿债务的要求。

4、股份公开、自由性

股份公开性、自由性包括股份的发行和转让。股份有限公司通常都以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开募集资本,这种募集方式使得股东人数众多,分散广泛。同时,为提高股份的融资能力和吸引投资者,股份必须有较高程度的流通性,股票必须能够自由转让和交易。

5、公司的公开性

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状况不仅要向股东公开,还必须向社会公开。使社会公众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这也是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之一。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责任的区别

  1. 股东人数的区别。有限责任公司是由1人以上50人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即股东人数有最高数额限制。股份有限公司则是由2人以上200人以下发起人出资设立的,且其中必须有过半数的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股东人数无最高额限制。

  2. 承担债务的区别。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责任仅以其所持股份为限。

  3. 转让股份的区别。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在法律上有严格的限制,股东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部股东过半数同意。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可以自由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任何投资者都可以通过购买股票而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4. 注册资本的区别。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限额10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最低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法定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 组织机构的区别。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组织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组织机构为股东会、执行董事和监事。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其组织机构为唯一股东、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概念

合肥公司法律师温馨提醒:

1、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特征:

(1)公司的资本总额平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

(2)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筹资,股票可以依法转让;

(3)法律对公司股东人数只有最低限度,无最高额规定;

(4)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5)每一股有一表决权,股东以其所认购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6)公司应当将经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过的会计报告公开。

2、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特点: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种组织形式,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

(1)其优点是设立程序比较简单,不必发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账目,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予公开,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

(2)其缺点是由于不能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范围和规模一般都比较小,难以适应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因此,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这种形式一般适于中小型非股份制公司。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股份有限公司百度百科-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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