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7条条文

齐齐哈尔公司法律师2022-10-21 04:30:51

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7条条文

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7条条文

只有遗嘱不能办理房地产户手续,需要提交其他材料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因继承或者遗赠取得房地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体法定继承人关于房地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或者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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