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10天的年假怎么计算

天津公司法律师2022-10-28 03:43:47

导读:《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3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国家法定休假日,带薪年假数的计算公式符合休假资格的新入职员工当年度年休假(当年度剩余日历数365)全年应享受数法条规定《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职工新,工龄十年了年假休10。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下面由天津公司法律师为您介绍深圳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10天的年假怎么计算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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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作满10年的话就可以享受10天的假期。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款规定的折算公式和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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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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