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竞业禁止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宜宾公司法律师2022-10-01 04:13:49

导读:我国《法》对竞业禁止采取相对禁止的态度规定董事和经理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同类的业务。其中为他人经营包,我国《法》规定的负有竞业禁止的主体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这属于法定的义务主体。除此之外,还存在约定的负有竞业禁止义务的主体,如股东、雇员等。并无法律禁止股东之间就竞,(一)可以通过章程股东协议约定如果股东未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则《法》并没有特别规定股东有竞业。下面由宜宾公司法律师为您介绍股东竞业禁止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股东竞业禁止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条款

竞业禁止的条款有: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竞业禁止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2、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宜宾公司法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股东竞业禁止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内容

竞业禁止的条款具体如下:
1、竞业限制一般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相关人员;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竞业禁止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宜宾公司法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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