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合同书丢了怎么办

苏州合同纠纷律师2022-09-15 18:30:55

导读:专家农村土地承包合同遗失的承包方可以向发包方或者当地县级以上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土,你的一份合同遗失了不用急可以申请复印留存的发包方或鉴证方的合同书。若是家庭承包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则更不用担心。因为应该还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按照《农村土,遗失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办理程序1、承包方向发包方提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遗失需补办申请。下面由苏州合同纠纷律师为您介绍土地承包合同书丢了怎么办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土地承包合同书丢了怎么办手续

苏州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遗失,可以申请复印。

苏州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三条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二十四条 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应当将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

登记机构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二十五条 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土地出让合同原件丢了怎么办

农村承包地合同丢失承包方可以向发包方或者当地县级以上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印留存的合同书,或者提出合同补办申请报乡镇政府,政府登记出具证明材料后到县档案局查询原始资料,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通过予以补办。
【苏州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二十四条
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应当将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登记机构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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