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害赔偿协议约定不再追究的条款是否有效

吴忠合同纠纷律师2022-10-28 18:33:49

导读:六、双方约定在甲方履行了上述款项赔付义务后乙方不再甲、乙双方因乙方工地受伤事故赔偿问题经自愿、平等协商一以其他任何理由向甲方再行赔偿和补偿要求,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需提前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协议书在终止协议书签订前本协议仍有效。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甲方必须,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下面由吴忠合同纠纷律师为您介绍人身伤害赔偿协议约定不再追究的条款是否有效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人身伤害赔偿协议约定不再追究的条款是否有效

吴忠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合同约定人身伤害免责是无效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确定了两类免责条款是无效的,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吴忠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人身伤害赔偿协议约定不再追究的条款

吴忠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人身损害赔偿的免责条款一般无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无效。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

吴忠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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