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法律规定

鹤岗合同纠纷律师2022-09-09 12:28:55

导读:第二十三条规定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二十五条规定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第二十二条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那么承包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下面是的承包律规定希望有所帮。下面由鹤岗合同纠纷律师为您介绍承包合同法律规定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承包合同法律规定的管理制度

鹤岗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鹤岗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企业承包经营合同法律规定

承包合同违反法律规定的无效。当事人订立承包合同,具体内容由双方协商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承包合同违反法律规定的,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已经履行的,另一方应当予以返还或者折价补偿。
【鹤岗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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