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解除协议书公证后反悔,法院驳回

张家口合同纠纷律师2022-10-25 06:33:47

导读:所以并不需要去公证处进行公证。但是如果需要一种保证则在签订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后还是需要去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对财产分割是有确定性的。一旦发生纠纷,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是对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协议书。因此需要包括以上内容或者部分内容对未约定的内容可以去法院起诉(双方都未结婚的同居解除,解除同居关系书是否需要公证在这里需要强调一下双方签订的解除同居关系协。下面由张家口合同纠纷律师为您介绍同居关系解除协议书公证后反悔,法院驳回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同居关系解除协议书公证后反悔,法院驳回

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一般不受理。但若当事人之间的同居关系产生于1994年2月1日之前(构成事实婚姻),或同居当事人有配偶,而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情形的,则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张家口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同居关系解除协议书公证后反悔有效吗

夫妻之间签了离婚协议公证后是可以反悔的。并且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才可以。如果还未办理离婚登记的,可以反悔并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但如果已办理离婚登记,且没有欺诈胁迫的情形,请求重新分割财产的,不予支持。
【张家口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
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
第三十八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未经公证的事项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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