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管辖

贵阳合同纠纷律师2022-11-08 06:53:48

导读:施工合同的纠纷问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纠纷问题是按照不动产相关的纠纷确定管辖对于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的纠纷案件是不包含在内的那么对于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的管辖应该,如果当事人并未明确约定仲裁,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专属管辖,即不论当事人如何约定,此类纠纷引发的诉讼均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于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主流观点还是认为其适用一般合同的管辖原则,双方。。下面由贵阳合同纠纷律师为您介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管辖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管辖

贵阳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第一、基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再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可在合同订立时约定发生争议时由人民法院管辖或由某一仲裁委员会处理,合同当事人如果选择诉讼作为解决争议方式,还可以进一步约定在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的规定。

第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实际履行而发生纠纷时,法院管辖有特殊规定,合同当事人应予遵守。

贵阳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管辖权

我国法律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同理,建筑施工合同纠纷的管辖权由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所有。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规定的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

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贵阳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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