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解释

肇庆合同纠纷律师2022-11-09 06:53:46

导读:新解释是对《民法典》相关规定以及原解释的吸收融合,是适应建筑业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变化、为应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司法审判所面临挑战而提出的最新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已于年12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已于年12月25日由最高。。下面由肇庆合同纠纷律师为您介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解释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是什么

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 司法解释全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等相关法律规定, 结合民事审判实际,就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件适用法律的问题制定的。 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 招标 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承包人因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与他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认定无效。 第二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另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与中标合同不一致,一方当事人请求按照中标合同确定权利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招标人和中标人在中标合同之外就明显高于市场价格购买承建房产、无偿建设住房配套设施、让利、向建设单位捐赠财物等另行签订合同,变相降低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以该合同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为由请求确认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解释

肇庆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的准确名称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际,就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问题,制定本解释。

肇庆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第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声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解释》一文由51律师(m.lvshiweituo.com)注册用户肇庆合同纠纷律师自主发布上传,不代表本站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本人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如有侵权、虚假信息、错误信息或任何问题,可发邮件到81156344@qq.com处理!

标签: 肇庆合同纠纷律师

相关推荐

最新推荐

最近更新

李涛律师
2023-06-16

一周热门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