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房屋买卖合同律师

武汉合同纠纷律师2022-11-15 23:25:48

导读:吴律师:卖方不破租赁是二手房买卖的一个原则,买房人购买前一定要弄清楚并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予以约定,尽量购买产权明晰、没有租客的房屋,要了解清楚租期,找房产合同律师就上以专业的态度为您精选更多经验丰富的房产合同律师房产合同纠纷律师房产买卖合同纠纷律师免费为您提供房产合同律师的个人信息做您身边的,找北京房产律师就上法邦。我们为您提供专业房产纠纷律师在线咨询著名房地产律师为您解决房地产纠纷法律问题多年。。下面由武汉合同纠纷律师为您介绍资深房屋买卖合同律师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我想找一个专业的房产律师,有没有比较好的方法

  房地产律师靳双权作为从业十余年的资深房地产律师代理了大量的房屋买卖、房屋继承、借名买房等案件,这是房地产律师靳双权曾经代理过的一件房地产买卖合同案件,为帮助更多的当事人,房地产律师靳双权将自己曾经代理过的案件改编成案例,希望可以帮助到需要法律帮助的当事人。以下为正文,如需转载,请注明原文章出处及作者。
  ——本文转载自安居房地产律师网
  案件介绍:
  2023年12月18日,张明与康世文经中介公司介绍签订《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预定康世文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1201号房屋出售给张明,总价款为625万元。其中《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的第六条约定:“出卖人应在收到全部房款后将房屋交付买受人”。《补充协议》第三条第四款规定:“以上事项若一方拖延办理,……若延期超过30日,则按照本补充协议第四条赔偿标准执行。”而协议第四款则规定出卖人违约发生三十日,应向买受人以房屋总价款20%的数额支付违约金,若买受人继续支付居间费的,出卖人赔付给买受人。
  2023年12月20日,张明支付居间费16万元。
  在2023年的12月25日,王琦、张明、康世文三方达成一致,由王琦购买该涉诉房屋,于是三方在补充协议上约定房屋买受人为王琦,王琦对于已经签署的一切法律文件均予以认可,房屋所有权人康世文、张明与居间人约定的全部权利、义务关系全部转移给王琦,东明按照已经签署的全部法律文件及补充协议上约定的内容继续履行此交易。
  张明、王琦二人于2023年12月28日到2023年1月14日期间分数笔镶金琳琳支付了房款625万元。2023年1月14日,诉争房屋过户到王琦名下。2023年2月4日,康世文向王琦快递了身份证复印件、房屋钥匙、授权声明等文件,称自己在外地无法到北京交接房屋,将房屋钥匙交给王琦并全权委托王琦处理屋内遗留物品。结果王琦发现房屋内有租客,遂报警,之后康世文回京处理此事,王琦才得知原来该房屋系康世文前夫朱刚租出。而该房屋又系康世文于婚前购买,婚后取得所有权证。因此张明、王琦、朱刚、康世文四人达成一致意见,因该房屋出售价格低于市场实际价格,遂由张明、王琦支付100万元于朱刚用作补偿。
  2023年8月9日,王琦将康世文、朱刚起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诉求法院判处康世文支付违约金、赔偿居间服务费、以及支付其他相关费用。
  
  审判结果: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
  驳回王琦全部诉讼请求。
  
  房产专业律师靳双权专业法理分析:
  靳双权律师认为,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王琦在受让了原房屋买受人张明的房屋买卖合同权利义务后,享有其签订相关协议、合同上的权利。根据约定,出卖方应当在收到全款后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但双方均未就何时交房而做相关约定,双方应根据《合同法》第六条的诚实信用原则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在实际履行中,买受人在2023年1月14日付清买卖合同约定的购房款,诉争房屋当日过户到买受人名下。后来,康世文在2023年2月4日邮寄给王琦相关材料并委托其处理屋内遗留物品,存在一定延迟。
  王琦于2023年2月8日收房时发现屋内有租户,此后又与朱刚、康世文进行协商。双方协商后又签订了《协议书》,约定买受人增加100万元购房款,王琦于当天收房。而双方在《协议书》第六条又约定:本协议履行完毕后,四方之间就该房屋买卖不存在任何纠纷。依据交易习惯和生活常识,双方约定清楚明确,说明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已经彻底履行完毕,一切相关事项包括延迟交房责任已经一并协商解决完毕,而王琦现在又以出卖人延迟交房为由起诉,违背了双方《协议书》的约定。王琦未能举证证明期签订《协议书》时存在欺诈胁迫情况,其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应对《协议书》中的约定承担法律后果,遂法院未能对其诉讼请求未能予以支持。
  

北京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哪家好?

最近老在某TV上看到这个所的访谈,房产律师应该是涉及到的业务有”房产继承纠纷、离婚房产分割纠纷、分家析产房产分割纠纷等,另外还有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贴一篇报道:恒略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团队专访:近年,围绕着房产纠纷的官司越来越多,这些纠纷类型主要有房产继承纠纷、离婚房产分割纠纷、分家析产房产分割纠纷等,另外还有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以及其他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但是在很多律师事务所,并没有这样的专业律师团队,且律师分工都不明确,经常会出现一个律师代理各种各样的案件。据笔者了解,以胜诉率高而闻名的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专门针对此类纠纷设立了房产纠纷团队,并且在专项统计中该团队的胜诉率排名比较靠前。为什么要设立这样一个团队,又为何能一直维持较高的胜诉率,笔者带着这样的一个疑问走访了这家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的律师事务所。
第一、为何要设立房产律师团队?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房产团队主任律师李律师告诉笔者:司法部于1979年重建,同时律师制度得以恢复,在当年年底,全国律师事务所只有七十多家,律师人数也不过两百人。而到目前为止,中国的律师人数已经发展到了接近40万人。而随着社会分工的明细,律师行业的分工也需要进一步的分类,恒略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团队就是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应运而生。房产律师代理的此类型案件的共同点都是围绕着不动产的权利纠纷,而专注于这类纠纷的律师团队则凤毛麟角,恒略律师就是希望为当事人提供极致的法律服务,希望通过律师的专业性带给当事人最大的帮助。
第二、设立房产律师团队的目标是什么?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权利受到侵害的人争取最大的利益。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团队刘律师说:“我执业多年,一直以来把委托人的信任当成了我前进的驱动力。在接受案件之前,可能会量力而行,坚持先评估后办案,但接受委托之后我们则会秉持“全力以赴”的心态去办理案件,在每一个案件上都会花最大的心思、下最大的功夫。确保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的利益,这样才能既对得起当事人的委托,也对得起自己的专业。”恒略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团队刘律师的解释很好解答了我们的这个疑问。
第三、高胜诉率的房产律师团队成员如何产生?
有一部分团队成员是内部培养,更多的是在法律界招募有志于做房产律师的实干型律师。恒略律师事务所房产纠纷团队王律师对笔者表示,自己执业初期办理的案件类型种类相对繁杂,刚开始是从劳动争议和人身损害这类案件入手,后来慢慢接触了涉及离婚和继承的房产纠纷领域,发现这类案件往往案情复杂,需要对法律关系的把握特别准确,也需要因人而异的制定诉讼方案,这就对律师的专业性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王律师在那时便对房产律师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从开始涉及继承和婚姻的房产纠纷领域研究,后来发展成为涉及不动产权利纠纷领域的专家,刘律师是恒略房产律师团队招募的女律师之一。“别看身材娇小,维护当事人的利益的时候厉害着呢”,在一旁的助理小张笑着对笔者说道。
第四、为何能保持这么高的胜诉率,有什么秘诀?
首先是坚持对案件的筛选,不承接无把握的案件,从另一方面,我们也不鼓励当事人打没有希望的官司,要时刻帮助客户计算投入产出的比例;其次是团队办案,每一个案件无论大小,办案思路都是团队智慧的凝结,并且从制度上,恒略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团队在这个专项领域,率先实行了公司化管理、团队化办案,恒略房产律师团队主任助理常律师对笔者表示:“恒略房产律师团队从成立之初就一直坚持团队化办案思路,努力为全社会提供最高标准的法律服务。”
最后,据恒略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团队主任李律师介绍,恒略房产律师团队在为个人和企业提供房产纠纷的诉讼业务的同时也承担着多个房地产公司的法律顾问工作,一方面为个人提供的专业的诉讼法律服务,另一方面也帮助房地产公司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帮助企业有效的避免了很多法律风险。能够看见恒略房产律师团队凭凭借着专业和努力为祖国法治事业砖加瓦,笔者真心为他们加油,希望他们能够帮助到更多的人!
也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声明:《资深房屋买卖合同律师》一文由51律师(m.lvshiweituo.com)注册用户武汉合同纠纷律师自主发布上传,不代表本站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本人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如有侵权、虚假信息、错误信息或任何问题,可发邮件到81156344@qq.com处理!

标签: 武汉合同纠纷律师

相关推荐

最新推荐

最近更新

李涛律师
2023-06-16

一周热门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