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答辩状

雅安合同纠纷律师2022-11-20 18:37:46

导读:应当按照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限于《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项下的第三个第四级案由“建,为了规避管辖争议,双方当事人应该在签署合同时候进行相关约定,最方便、最简单的方式就是约定由不动产所在地(案涉工程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情形四: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类纠纷,法院有管辖权的限制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纠纷一般都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专属管辖这就是说发生争议只能向工程。。下面由雅安合同纠纷律师为您介绍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答辩状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

雅安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建设施工合同纠纷属于合同纠纷,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知,合同纠纷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也可以协商确定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雅安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管辖权异议答辩状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的性质从民法角度分析属于承揽合同,因此《民法典》第808条规定了建设工程合同无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可适用承揽合同的相关规定。

合同中一般会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纠纷解决方式等内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建设工程合同适用特殊地域管辖,由被告人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特殊的承揽合同,承揽合同的合同履行为“加工行为地”,所以进一步规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合同履行地为“施工行为地”。

其中,合同约定不明的,应当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给,根据交易习惯,建设工程合同所涉及的履行地点应该是发包人接受图纸所在地。

雅安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民法典》第八百零八条  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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