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代理词 租赁合同纠纷代理词被告要求驳回

南通合同纠纷律师2022-11-26 21:49:47

导读:代理词审判长:原告李上与被告津一国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受原告李上的委托,作为其代理人参一国审诉讼,现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及庭审情况,发表代理意见如下:原,委托诉。。下面由南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介绍租赁合同纠纷代理词 租赁合同纠纷代理词被告要求驳回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租赁合同纠纷原告代理词模板

南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租赁合同纠纷原告代理词如下: 1、先对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及基本情况进行陈述; 2、根据被代理人的诉讼地位结合案情和诉讼目的,抓住案件争议焦点,提出鲜明的代理意见,提共相关的证据,从事实、证据、法理、逻辑等多方面展开论证。 论点要明确,逻辑性强,重点要突出。尾部,一般采用归纳性全文的结论性见解和具体主张,为被代理人提出明确的诉讼请求,和详细的代理意见。

南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委托代理人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代理词

南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1)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认真分析该案中合同是否生效,以及合同的效力,因为未生效和无效的合同,其法律后果与责任承担与有效合同是不同的,这是选定请求权基础所必须的一个分析过程。(2)立足于事实和法律,通过证据的分析来形成法律事实,并根据法律事实来正确适用法律,从而获得法官的支持。(3)合同纠纷代理词应当随着证据的完善不断修改,及时补充观点和意见。(4)要注意对方的答辩理由和证据,有针对性的反驳对方错误的事实和法律的适用,做到“有的放矣”。

南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五条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是,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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