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律师

南宁合同纠纷律师2023-03-15 14:13:47

导读:本次修改的内容针对劳务派遣的相关规定该决定将在,南京劳动纠纷律。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下面由南宁合同纠纷律师为您介绍劳动合同法律师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劳动合同纠纷需要请律师

南宁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可以请律师,本人自愿的选择。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裂或裁法的规定枝拆,委托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的,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前授权委托书,该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南宁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四条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猛源枣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劳动法法律师咨询

1、拖欠劳动报酬争议的仲裁时效圆态租,适用《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但克扣工资争议的仲裁时效为自用人单位书面明示拒绝支付劳动者工资之日起计算一年。
2、《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中的“有关部门”是指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信访部门等。
3、当事人主张仲裁时效中断的,应对其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4、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闭冲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或者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和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6、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岗位所在地。
7、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后,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一般应由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8、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待遇损失的,属于《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的社会保险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9、申请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应当提供证明双方具有劳动关系的初步证据。当事人的申请不符橘兆合仲裁受理条件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向当事人进行释明并要求其提供或补充证据。
10、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另一方申请仲裁的,或者履行完毕后,当事人申请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劳动法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易法通解
1、加班工资基数,应按何种标准支付,如果你们双方有约定, 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本人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没有约昌哪定耐陪码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同时,加班工资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定的义务,而且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是你依法享受的权益,所以你不可以要求公司把社保的钱退给你。同时公司只为你缴纳养老保险费,也是违法的,你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由乱肆其责令公司补缴。至于单位没有为你缴纳住房公积金,你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

声明:《劳动合同法律师》一文由51律师(m.lvshiweituo.com)注册用户南宁合同纠纷律师自主发布上传,不代表本站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本人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如有侵权、虚假信息、错误信息或任何问题,可发邮件到81156344@qq.com处理!

标签: 南宁合同纠纷律师

相关推荐

最新推荐

最近更新

李涛律师
2023-06-16

一周热门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