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复核律师 北京著名死刑复核律师

济源合同纠纷律师2023-05-20 21:3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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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复核期间可以会见吗

死刑复核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核所遵循的一种特殊审判野数巧程序。那么辩护律师可以参与死刑复核程序?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相关的内容,欢迎大家浏览,谢谢。
辩护律师能参与死刑复核程序吗
      辩护律师可以参与死刑复核程序。
      死刑复核程序中的律师辩护的作用是:律师在死刑案件中的辩护是刑事辩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辩护律师在死刑案件中的有效参与,有助于保障死刑判决的公正性、可靠性。是最后一次挽救犯罪嫌疑人的机会。死刑复核程序是罪犯被执行死刑前的毕历最后一道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最高人民颂键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四十四条 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十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在作出裁定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同意的,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抗诉,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的,应当在作出裁定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三)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应当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

谢通祥的复旦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死刑复核律师

人民网报道《复旦投毒案新进展:林森浩律师申请重新鉴定死因》(摘要)
已进入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阶段的林森浩涉嫌投毒致人死亡案,也就是复旦投知做毒案,又现新进展。25日上午,林森浩重新委托的辩护律师谢通祥向最高法提交了7份申请。
2023年4月,上海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研究生黄洋遭他人投剧毒化学品N-二甲基亚硝胺,抢救无效死亡,黄洋的室友林森浩被认定为凶手,被终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谢通祥递交的申请书,请求公开开庭审理林森浩死刑复核案件、延期一个半月听取谢通祥律师意见、把林森浩调到上海市以外看守所羁押,还请求调取鉴定机构检测林森浩案相关所有样品时的质谱图并接受质证检验、对黄洋就医过程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对黄洋死亡原因进行重新鉴定,以及申请科学实验。
为什么死刑复核阶段又换律师又提出这么多申请?是不是为拖延时间?中央台记者孙莹今天采访了谢通祥律师。
新华网、人民网报道《“林森浩投毒案”死刑复核阶段 林父更换律师》 (摘要)
新华网、人民网报道:据了解,林父将委托北京律师中国律师司法网总裁谢通祥接手林森浩案。谢通祥在个人微博简介中称“专业办理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律师业务、死刑辩护律师”。同时他还是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律师网首席律师 。
据一名刑辩界人士透露,死刑复核阶段有很多需要律师与最高法交涉的部分,且对律师统揽全局的业务要求更高,因此死刑复核阶段颇考验律师水准,业务难度较大。已有信息显示,谢通祥尤为擅长刑事案件辩护和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其办理的多起故意杀人罪案件都在最高院复核阶段未获核准而改判 。
人民网报道《复旦投毒案将再递交撤销死刑意见书》 (摘要)
人民网北京8月12日电,近日,备受媒体关注的‘复旦投毒案“再度引起热议——被告人林森浩父亲林父请求不核准并撤销林森浩死刑,并与最高法法官为此见面了数个小时的消息引爆了舆论。专家表示,死刑复核阶段,法官见被告人家属是非常罕见的,但对其意见,最高法可答复也可不答复。林父的代理律师谢通祥则介绍,林父的意晌蠢见对案件有重要意义,他们近期将提交《请求最高法院不核准并撤销林森浩死刑意见书(二)》。
最高法法官在审判庭内见林父 律师:是首例
林父的律师谢通祥告诉记者, 7月28日,经他申请和沟通,最高法院刑庭主办法官经过请示领导研究和慎重考虑同意了被告人林森浩的父亲与主办法官的会见请求。在最高法院刑事审判庭内,林森浩案件的主办法官和林父交流了部分案情,并告诉林父最高法院已宴猛陪经多次派人到上海方面了解情况了。林父称,整个会见持续了几小时,法官与书记员还详细地作了笔录。
对于这次主办法官会见被告人家属,谢通祥律师表示,他每年都办理许多死刑复核案件,以前从来都没有过主办法官在刑事审判庭内接见被告人家属的先例,“这次是自从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以来,死刑复核法官首次与被复核人员的亲属在刑事审判庭直接见面并听取意见。”
谢通祥律师认为,本案案情重大,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死刑复核听取当事人家属的意见有利于案件公正处理,主办法官能与被告人家属见面也体现了最高人民法院对死刑复核案件高度认真负责的办案态度。
谢律师还表示,他与林父将于近期继续递交《请求最高法院不核准并撤销林森浩死刑意见书(二)》。
记者从谢通祥律师处获悉,7月31日下午,他和林森浩的父亲来到最高法院刑事审判庭第三庭,提交了《请求最高法院不核准并撤销林森浩死刑意见书(一)》以及10多份和案件有关的申请。最高法院刑三庭法官当面接收了材料并出具了加盖最高法院刑事审判庭公章的材料收取清单。
记者看到,这份有一万多字的《请求最高法院不核准并撤销林森浩死刑意见书(一)》核心内容主要是,法院不能仅凭林森浩口供,还必须有科学的证据来判断黄洋的死亡原因。这份意见书表示,该案的证据有多处疑点。第一,该案有两份司法鉴定报告,其中,司法部科学技术研究所并未检测到被害人尿液中含有二甲基亚硝胺,而上海市公安局鉴定中心的检验结果则检测到二甲基亚硝胺,两个国家级的鉴定机构对同一个检材得出完全不一样的检验结果,而法院却认定了有毒物的检测。第二,现有科学研究报告证明,N-二甲基亚硝胺广泛存在于环境中,因为没有提供检测时的质谱图,所以现有证据就不能确定检测到的毒物是否来自于环境、人体自身合成,也不能排除取样、送检过程中的人为污染。
同时意见书中,林父提出了对黄洋死亡原因进行重新鉴定等11项申请。意见书中称“有四张化验单检验结果可证明黄洋死因并非中毒”。除此之外,这11项申请还包括对饮水机及其里面的水进行鉴定的申请、对所谓“林森浩投毒的饮水机、饮水桶做指纹鉴定”的申请、调取204实验室监控录像、对所谓装有毒物的黄色塑料袋监控录像进行鉴定等,因为卷宗材料里没有这些鉴定。此外还有死亡原因鉴定,质谱图专家质证、医疗事故鉴定等等。
据悉,谢通祥还带着林父一起去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在见到了相关负责人后,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死刑复核检察厅提交了包括《请求最高法院不核准并撤销林森浩死刑意见书(一)》、与儿子林森浩见面的申请在内的15份相关材料。

死刑复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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