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解释三理解与适用

湘潭合同纠纷律师2022-09-07 05:16:54

导读:最高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的理解与适用第一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第三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新的用人单位有补偿的义务。在劳动者与新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有关解除权的产生、行使以及解除或终止后的法律后果包括经济补偿金,中华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理解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下面由湘潭合同纠纷律师为您介绍劳动合同法解释三理解与适用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劳动法司法解释三理解与适用

这个规定主要是出于对很多地方法院认为,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的项目应当由劳动监察部门处理,人民法院不应进行处理,在劳动部门不处理的情况下,容易形成劳动者权利无法得到救济,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做出了只要劳动者提出了这项请求的人民法院必须受理,但是必须指出,如果想获得八十五条的赔偿必须有劳动部门责令支付而用人单位不支付的情况下才能支持,不是说直接申请仲裁,没有投诉的情况下就可以获得赔偿,这点切记

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很简单,大意是如果劳动者依照85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倍赔偿金的。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予受理。查明后决定是否驳回。一句话就是法院,必须受理。
如果需要在为你解释85条,你可以查看你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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